1.付井的升、降信号由主罐(靠西侧)的升、降方面来确定。
(1)主罐提升: 提人 ── 四短点,
提物料── 二短点,
对罐及慢速(慢放少许)── 二长点,
(2)主罐下降: 下放人员(包括主罐空载、付罐提人)── 五短点,
下放物料── 三短点,
对罐及慢速(慢放少许)── 三长点,
(3)停罐信号: 一长点。
信号要清晰,每个单点之间要有间隔,但整体要连贯。
2.副井信号设三处:副井信号房、+650水平信号房、+540水平信号房。井口信号房为总信号,是指挥绞车运行的总信号,并可发往+650、+540水平信号房,后两处是分信号,只能与总信号发生联系。但事故信号三处可同时发往绞车房,严禁一般情况下发送。
3.信号工必须设专人, 信号工缺勤或因故离开岗,有组长或组长指定的人员临时顶替,但不要经常变化要熟悉操作规程。
4.井口信号工发送信号前,首先要得到把勾工允许,并用联络信号征得+650或+540信号工的同意,然后发送运行信号。
5.+650,+540水平信号工待运行罐笼进入本水平的适当位置,即打点停车,然后放下摇台,以便人员、车辆的上、下。当需要升降时必须首先升起摇台,后发信号。(包括对罐)。
6.+650、 +540水平信号工所发的信号与井口要求不符合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