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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煤工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1月20日

   1.经贯彻学习作业规程,考核合格后上岗,认真落实放煤措施。

    2.经检查瓦斯,在瓦斯不超限进入放煤。

    3.严禁多眼同时放煤,严禁“搭桥”放煤。只准一条巷道一眼放煤,以防堵人事故和瓦斯积聚。

    4.至少两人在场,一人监护协助,一人放煤。要在小眼口外3米处休息,不准在小眼口休息。做到放炮不放煤,放煤不放炮,有人经过不放煤,以防发生工伤事故。

    5. 认真检查放煤点附近支护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空帮空顶。

    6.吊挂好风筒,并有风、无风不得进入作业,以防瓦斯积聚,造成瓦斯事故。

    7.每次进入先洒水冲洗放煤点20米内巷道煤尘,消除煤尘积聚,防止煤尘事故和煤肺病。

    8.清除干净放煤点20米范围内的杂物、煤矸,保证退路畅通,以防影响撤退和绊倒伤人。

    9.对无放煤斗的放煤眼应先加固封堵好,用12号铁丝把过木绑牢在放煤口两侧的棚腿上。

    10.站在外侧(有安全出口侧)放煤,不得面对放煤口,不得将身体伸到放煤口内或正对放煤口观看,以防煤矸下落伤人或堵埋人。

    11.放煤时戴手套,使用专用撬杠或漏斗操作手把,用信号与溜子司机联系好,均匀放煤,不准敞开放煤口放煤,以防压溜子和伤人。

    12.处理卡小眼,使用专用炮杆子,站在放煤口外侧捅,需放炮处理时,严格执行2001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严禁爬入放煤口内处理,以防煤矸突然掉落砸人埋人。

    13.下班时,必须把放煤口封堵好,清理干净放煤点的杂物和煤矸,并向下班交待清楚放煤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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