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爆破器材的贮量不得超过规定容量。
2 库房必须保持干燥、整洁、通风良好,严禁吸烟和动火。
3 箱装炸药堆放高度不超过lm,雷管箱高度不超过1m,库内人行道宽度不小于1.3m。
4 爆破器材应分类存放,雷管与导火索、炸药不得同库存放。
5 库房内禁止存放与爆破器材无关的工具和杂物。变质的爆破器材不许发出。
6 凭爆破操作证按计划发给爆破器材。严格遵守《爆破品材安全管理规定》。
7 爆破器材进出数量必须相符,如发现不符合及时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
8 带电体不得进入库区,停电时必须用绝缘手电照明。
9 爆破器材进出库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摩擦、撞击、拖拽。夜间、雷雨天停止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