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要求
第1条、 必须经过本工种专业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2条、上岗时,按规定穿好工作服,并佩戴好劳保用品。
第3条、采样工作是从大量的原始物料中取出数量很少的一部分试样,它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能代表总体。采样方法必须正确,因采制化总方差中采样方差占80%,为了使样品的代表性好,必须使随机采取的多份子样组成总样的最小重量和份数符合规定。
第4条、采样工应熟悉采样理论、采样基本原则和方法、影响采样误差因素和减少误差的方法及相关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
第5条、制样就是按照规定的程序减少煤样粒度和数量,其目的是为了从大量的样品中缩制出能代表原物料物理、化学性质的各种用途的煤样。
第6条、采制样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程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安全生产。
二、工作前的准备
第8条、在流速较高的水流或煤流中采取煤样时,所用的工具和样品总重量不得超过10kg,采样前要检查周围情况,有安全措施,人要站稳,紧握工具才能采样
第9条、搬运煤样上下台阶时,每人每次不得超过25 kg
第10条、在偏远及条件困难的采样点采样时,严禁单人作业。
第11条、采样工具的准备和要求:采样器的开口孔径为所采煤中最大粒度的2.5~3倍。
第12条、制样前制样工应按规定的方法检查各种设备、工具的完好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三、正常操作规定
第13条、技术检查工的采制样方法严格按《蒋庄煤矿选煤厂技术检查规程》执行。
第14条、浮沉操作执行《浮沉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操作后应做工作
第15条、作好所用各种工具的保养工作。
第16条、按要求将工具、设备、采样桶定点放置好。
第17条、严格交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