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小队长发布戴口具命令后,小队全体战斗员应取出各自的口具塞,将口具含在口内(或迅速戴上面罩),并将固定皮带系好,戴上鼻夹(如有烟雾时,还应戴上防烟眼镜)。
11. 佩用四小时氧气呼吸器在工作或行动中,必须注意下列事项(1)头部应缓慢活动,防止鼻夹脱落;(2)呼吸要均匀,随时注意自身感觉和检查氧气消耗情况(一般工作,每小时消耗氧气压力为+ 兆帕,氧气量约80升;重体力劳动,每小时消耗氧气压力为,5~6 兆帕,氧气量约为100~120升);(3)当发现有呼吸困难,头痛、眼花、耳鸣、心慌等感觉时,应立即按动手动补给阀按钮,使氧气充满气囊。并报告小队长,对仪器进行检查;(4)在佩用四小时氧气呼吸器行动中,如因仪器发生故障不能使用时,应查明原因,更换备用氧气瓶或更换一小时氧气呼吸器(或二小时呼吸器),退出灾区。如遇低窄巷道时,应将呼吸器从背上脱下,用双手托着匍匐通过巷道然后再将仪器背好;(5)非必要时,不准随意使用手动补给,防止无代价的消耗氧气;(6)佩用四小时氧气呼吸器,一切工作和行动都应使用音响信号或手势联系,严禁通过口具讲话(戴面罩除外),在任何情况下严禁摘掉鼻夹和口具,严禁单独行动。
12. 矿山救护小队退出灾区,到达基地后,脱装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操作(1)摘掉鼻夹和口具(或卸下面罩);(2)观察氧气剩余压力,关闭氧气瓶开关;(3)倒出唾液,塞好口具塞;(4)解开腰带,取下矿灯,身体稍弯曲,双手握住两肩部背带;向上提拉,使仪器靠近头的后部,双手卡住仪器两侧举过头顶,撤出身体,将仪器放在基地的安全地点(或着装台上),戴好矿灯。(5)取下防烟眼镜,放到呼吸软管上,理顺呼吸软管、背带和腰带。
13. 返回驻地后,无论是白天或黑夜,无论疲劳程度如何,对使用后的四小时氧气呼吸器,必须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和恢复:
(1)立即进行拆卸和清洗,并放在阴凉处晾干;(2)更换充填压力为20 兆帕以上的氧气瓶;(3)清净罐重新充装二氧化碳吸收剂(2000 克左右),唾液盒和水分吸收器装入新的脱脂棉;(4)对其他晾干的组部件,进行组装,并进行前5项检查,使之达到标准规定要求,处于战备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