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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击钻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21日

2.5.5 每次去下钻具、抽筒应有三人操作,并检查钻角、提梁、钢丝绳、绳卡、保护铁、抽筒活门、活环螺丝等处的完好程度,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具体要求如下:

(1)钻角磨损2cm,应补焊至原直径。

(2)钻具提梁直径磨损超过1/3者应补焊至原直径。

(3)主绳绳卡不得少于三个,付绳绳卡不得少于两个,绳卡螺丝应紧固。

(4)如保护铁磨损至钢丝绳与提梁直接接触,应更换保护铁。

(5)抽筒活门应灵活,活环螺丝应紧固。

(6)当钢丝绳断丝超过10%或一股的1/2以上者,应将破坏部分割去,否则禁止继续使用。破坏部分较多时,应更换新绳。

2.5.6 钻机突然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拉开离合器,如离合器操作失灵,应立即停机。

2.5.7 操作离合器手把时,用力应平稳,不得猛拉猛推,以免造成钻机震动过大或拉断钢丝绳。

2.5.8 为杜绝翻车事故,凡属下列情况时严禁开车:

(1)钻头距离钻机中心线2m以上时;

(2)钻头埋在相邻的槽孔内或深孔内提起有障碍是;

(3)钻机未挂好、收紧绑绳时;

(4)孔口有塌陷痕迹时。

2.5.9 遇到暴风、鲍鱼、和雷电时,禁止开车,并应切断电源。

2.5.10 基岩钻进时,开孔钻头和更换钻头均应采用同一规格,钻进一定深度后应起钻、下抽筒清理孔底钻渣,以免卡钻。

2.5.11 钻进中,突然发现有塌孔迹象或成槽以后突然大量漏浆,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5.12 钻机配用的钢丝绳应符合:大绳直径28~32mm,小绳直径15~16mm,少于此规定者禁止使用。

2.5.13 改变电动机转向,应在电机停稳后方可进行。

2.5.14 运行中,如遇钢丝绳缠绕,应立即停机拨开,钻机未停稳前严禁拨弄。

2.5.15 钻机移动前,应将车架轮的道掩取掉,松开绷绳,摘掉挂钩,钻头、抽筒应提出孔口,经检查确认无障碍时,方可移车;并慎用付卷扬移车。

2.5.16 电动机停止运转前,禁止检查钻机和加注黄油,严禁在桅杆上工作。

2.5.17 当钻具提升到槽口时,应立即打开大链离合器,同时将卷筒闸住。禁止将钻具提升在桅杆中部进行抽砂作业。

2.5.18 钻进中使用的各种钻具,用完后应及时放回适当位置,不能放在槽孔边缘,以免掉入槽孔内。

2.5.19 上桅杆进行高空作业时,应佩戴安全带;动力闸刀,应设专人看管。严禁高处作业人员与地面人员闲谈、说笑。

2.5.20 钻机后面的电线应架空,以免妨碍工作及造成触电事故。

2.5.21 因突然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机,而短时间内不能送电、开机时,应采取措施将钻具提离孔底5m以上,以免钻具埋死,若采用人工转动,应先拉掉电源。

2.5.22 孔内发生卡钻、掉钻、埋钻等事故,应摸清情况,分析原因,方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不得盲目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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