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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工安全作业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24日

 一、打眼工一般安全规定

1、打眼前必须检查工作面的顶帮,必须执行敲帮问顶制度,若发现有不安全情况,要立即处理。

2、预量钎长,按设计眼深在钎杆上做好标记,严格掌握打眼深度。

3、按中腰线在工作面定出眼位,做好标记。

4、要严格按照工作面设置的炮眼布置和爆破说明书进行施工。

5、发现工作面有瞎炮,必须由放炮人员处理完毕后方可打眼,严禁利用 放炮眼残底(不论有无残余炸药)都不许继续加深。

6、有下列情况之一都不准打眼,并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报告队和 矿调度室及时处理。

(1)顶板压力大,有片帮冒顶危险时。

(2)有透水征兆(淋水增大等现象)时,眼内往外流水,严禁拔出钎杆。

 二、电钻打眼一般规程 

1、开始工作前做好下列工作:

(1)详细检查电钻各部位是否完好,开关灵活、绝缘和接地良好。

(2)进行试转,检查钻杆旋转方向是否正确、电钻声音是否正常。

(3)要将电缆挂在巷道帮上,防止被挤压损坏。

(4)要做好审帮问顶工作,保证作业环境安全。

2、电钻操作方法

(1)打眼时要按炮眼布置图,用手镐找好眼位。

(2)打眼时要紧抱电钻、钻头要轻轻接触岩壁,然后再开开关,电钻开动后,要注意钻杆的进度,每隔一定时间要将钻杆往复抽动,排除岩粉。

(3)钻眼时,不要加力过猛,两臂用力要均匀,防止钎杆折断及超负荷,烧坏电钻电机。

(4)开眼和打眼过程中,不准用手扶钻杆和掏眼口的岩石粉。

(5)严禁戴手套操作电钻打眼,上衣和袖口要扎好。

3、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处理。

(1)电钻和电缆漏电,电钻温度超过规定50—60度。

(2)发现电钻机体颤动异常。

4、打完眼应立即切断电源,把电缆整齐地盘好,打完眼后钎杆应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防止被砸弯曲,电钻应撤至距工作面20米以外安全地点或躲避硐内的干燥处。严禁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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