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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采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7月23日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未经专门培训,未持资格证人员不得操作电器设备。

  第2条  操作高压电器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和站在绝缘台上。

  第3条  操作千伏级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胶靴。

  第4条  127伏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把和工作中必须接触部分应有很好的绝缘防爆符合规定。

  第5条  供电系统所有继点保护装置均应保持整定标准,灵敏可靠,不准甩掉。当任何一种保护失灵时应立即停电处理,处理不好,不准送电。

  第6条  所有电器设备的安装地点均应有相应的防水、防潮、防尘等有效保护措施。

  二、停送电

  第7条  停送高压电必须坚持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第8条  停送电前应保证所需操作的开关是否与停送电指令相符。只有在停止断路器之后才能操作停下隔离开关;相反,送电时只在隔离开关合闸后,才能操作断路器合闸,严禁带负荷操作隔离开关。

  第9条  为最大限度延长总开关断路器使用寿命,操作断路器必须无负荷状态下进行。

  第10条  停电后应用与电源等级相适应的检电笔检验,检验无误后再进行导体对地完成放电(在沼气可能积聚之处,必须进行检查,沼气浓度在1%以下时才准放电)。装有接地装置的设备,停电后必须将相应的开关手柄打倒“接地”位置。

  第11条  停电后必须执行挂牌、加锁或专人看守制度,非执行该项工作人员,不得摘牌送电。

  第12条  送电前必须检查撤除导体放电接地装置,无误后方可送电。

  三、移动变电站的迁移

  第13条  变电站迁移时,必须切断电源,严禁带电迁移。

  第14条  检查变电站前后端牵引锚固装置、牵引装置,必须安装牢固,性能安全可靠。

  第15条  检查变电站串车间联接装置,要安全可靠;移动范围内铁路、枕木、夹板和巷道支护等,必须安装牢固,完整无损,无前移障碍,并拆除接地系统。

  第16条  检查电缆、管路、保持吊挂整齐,随车前移不受自重以外的张力,无挤伤危险。

  第17条  迁移时要有专人指挥,前后牵引装置派专人操作,中间分段派专人监视,号令统一,动作协调,无论哪一部分发现问题,应迅速停移,检查处理无误才能继续前移。

  第18条  当巷道坡度较大时,应根据现场情况,在设备列车迁移过程中,随走随挂3~5根地锚,每行进至最短地锚长度的3/4处时,停止迁移设备列车,重新拴挂地锚,再进行设备列车的迁移。

  第19条  迁移到位,停止牵引,前后两端牵引装置均应张紧,并停止和闭锁。

  第20条  在新位置上进行设备、电缆、管路调整吊挂,接地装置安装敷设。

  第21条  全面检查系统车辆连接、两端锚固、设备安装、管线吊接地装置等,达到一切正常,方可送电投入运行。

  第22条  拆接移动电缆时,插销、接线盒均应妥善保护,电缆盘成“8”字形保持足够的弯曲半径。拆接后第一次试运行,应注意工作面设备旋转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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