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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防突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7月27日

  7.测定瓦斯涌出初速度时的注意事项如下

  (1)应根据煤体结构确定钻孔具体位置,并严格按设计方位布置钻孔,做到钻进速度均匀,按测定要求排出煤屑;

  (2)测定时,应每施工1米测定一次数据。从开钻起,每取出1米段的钻屑量后,立即拔出钻杆,插入封孔器,要求在2分钟内读取该米段的瓦斯涌出初速度;

  (3)测定时,记时与读数必须准确。当瓦斯涌出初速度较慢时,测定时间一般为3~5分钟;若瓦斯涌出初速度较快时,其测定时间不应小于10分钟;

  (4)收集钻屑量的同时,将温度计放入煤屑内测定该米段的煤屑温度;

  (5)具体操作时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①测定钻屑量时,应做到每米段推、拉钻杆的次数基本相同,以减小测试误差;

  ②施工中,随时观测煤壁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如突出、瓦斯超限)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③作业地点应挂一台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只有瓦斯浓度符合有关规定时,才能工作。

  8.在任何防突措施实施前,防突工必须掌握防突措施的要求,熟悉施工作业规程,掌握施工区域的通风系统和避灾路线。

  9.防突工应经常下井检查施工区域压风自救装置,使其能正常工作,并检查现场防突措施的执行进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10.由于地质条件或其他原因不能执行所规定的防突措施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及时向领导汇报。

  11.采用远距离放炮时,远距离放炮地点应设在进风侧反向风门之外的避难所内,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300米;放炮时,必须停电撤人,设置警戒;放炮员操纵放炮的地点,应配备急救袋或自救器;放炮30分钟后,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

  12.突出的煤应及时清理,以防煤炭自燃引起爆炸。清理突出的煤时,必须按防止再次发生事故的防护措施进行。

  13.对突出的孔洞,应充填接顶,并应及时砌碹或注浆封闭孔洞,以防止自然发火。

  14.进入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必须佩戴隔离式自救器及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

  15.每次突出发生后,必须进行现场调查,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作好详细记录、收集有关资料

  (1)记录突出时间、突出地点、距地表垂深、巷道名称、支护情况、煤层特征、地质构造及邻近层开采情况等;

  (2)调查突出前的预兆、突出前及突出当时发生的过程,突出后的特征及支架破坏情况等,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3)调查突出前瓦斯压力大小、正常时瓦斯浓度及突出后瓦斯涌出情况,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4)绘制突出地点通风系统示意图、突出处煤层剖面图及煤岩柱状图;

  (5)调查突出前所采取的防突措施,并附施工图,向有关领导汇报;

  (6)填写突出记录卡。记录卡片数据应准确,附图应清晰、并注明有主要尺寸;

  (7)强度大于500吨的突出,必须填写专题调查报告。

  16.为了做好防突日常管理工作,应建立“四图版、四台帐、和一卡片”

  (1)四图板即瓦斯地质图版、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动态图版、保护层与被保护层关系图版、现场防突施工图版;

  (2)四台帐即突出煤层实际考察的基本参数台帐、煤柱台帐、瓦斯抽放台帐、防突设备仪表使用及完好台帐;

  (3)一卡片即发生突出后的煤与瓦斯突出卡片。

  17.每年应对全年的突出记录卡片进行整理,为系统总结提供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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