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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线电机车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7月27日

 (一)一般规定:

  1、电机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

  2、必须熟悉并遵守本规程的各项规定。规程中未包括的内容,应按产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3、操作时,应保持正常姿势为:坐在座位上,经常目视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动手轮(或手拉杆),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

  制动手轮停放的位置适当保证手轮转紧圈数在2~3圈的范围内。

  4、严禁甩掉保护装置或擅自调大整定值;或用铜丝、铁丝等非熔体代替保险丝(片)等熔体。

  5、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器手把取下保管好,搬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在有坡度的地方,还应用木楔等将车轮楔住。

  6、使用电机车牵引或推顶掉道的机车或矿车时应有可靠措施。

  (二)准备工作:

  1、接班司机必须向交班司机详细了解列车运行、信号、线路状况(交班司机要主动交待清楚),并对电机车认真进行如下检查:

  (1)司机室的顶棚和门是否完好;

  (2)连接器是否良好;

  (3)手闸及撒砂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4)照明灯是否明亮、喇叭或警铃音响是否清晰、宏亮;

  (5)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控制器手把和换向手把是否灵活。闭锁是否可靠;

  (6)集电弓起落是否灵活。

  2、检查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向调度汇报。当电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器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以上情况都应记入交接班记录中。

  3、机车各注油点应按规定加注适量的润滑油,砂箱内应装满黄砂。

  4、开车前应督促跟车工认真检查车辆组列、装载情况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开车。

  (1)各车的连接不正常。

  (2)牵引车数超过规定。

  (3)矿车上装载的物料的轮廓超过牵引机车的轮廓尺寸。

  (4)运送物料的机车或车辆上有搭乘人员(不包括跟车工)。

  (5)在运送有易爆、易燃或有腐蚀性物品时,车辆使用,组列或装载等不符合规定。

  (6)、存在其它影响安全行车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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