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操作规程>> 矿山安全>>正文

回采工作面值班电工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8月04日
    1、值班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工作。
    2、值班电工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必须做到人交人,手交手,详细了解上一班电器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
    3、根据接班接收的情况全面检查电器设备的各种保护是否齐全完好、可靠,确认无误方可供电。
    4、值班电工要监护指导各设备司机操作,启动设备发现违章立即制止。
    5、设备全部启动正式生产后,值班电工要巡回检查各设备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处理,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
    6、井下不准带电检修电器设备,也不准带电搬迁电器设备(包括电缆),必须带电搬迁时要制定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搬迁。
    7、检修供电设备、电器设备,停送电要实行挂牌留名和专人看守的规定。
    8、所有电器设备严禁明火操作,使用普通仪表检测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
    9、确保井下电器设备的短路保护、接地保护、漏电保护完好,严禁甩掉不用。
    10、所检修设备要符合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不准带病工作。
    11、工作中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