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装药、放炮
A、装药地点附近20米范围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
B、回采工作面放炮地点20米以内有煤尘飞扬和煤尘积存严重。
C、工作面风量不足,风向不稳。
D、工作面控顶距超过作业规程规定;顶板不好,支架不良(不牢或变形);伞檐超过规定;上下口出口不通,或其支护状态不好等等不稳定隐患存在时。
E、炮眼位置、角度和深度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时。
F、炮眼内煤粉和岩粉没有清除干净。
G、无炮泥或炮泥质量和数量都达不到要求时。
H、发现炮眼有异状(出水、瓦斯增加、温度异常、炮眼缩小或垮孔)。
8、装药操作
A、首先清除干净炮眼内的煤粉和岩粉,然后用炮棍验孔。
B、装药时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推进炸药不得用力过猛。
C、使用正向爆破。
D、装引药时,一手轻拉脚线,一手用炮棍将引药装入眼内,不准将脚线碰坏。
E、用毫秒雷管引爆时,要连号使用,其总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F、炮眼封泥时,装第一、第二段要慢用力,轻捣动,以后的炮泥再依次填补塞紧。
G、将引证药脚线悬空并扭结成短路。
9、炮眼深度、装药量和封泥量的规定
A、炮眼深度和最小抵抗线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工作面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米。
B、在煤层内放炮,炮眼深夜不小于0.6米。
C、封泥长度应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都不准放炮。
D、装药量要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作业规程规定要符合现场条件,否则要修改。
10、边线操作
A、脚线接头要用毛巾擦干净,扭结要牢固,不得虚联。
B、只能采用串联法联结,联线顺序必须由上而下。与放炮母线联接的两个头留在放炮段的最下端。
11、放炮母线的敷设
A、母线的敷设必须悬挂,不准与电缆、铁管放在一起。
B、母线的长度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12、放炮
A、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B、爆破工接到放炮命令后,将母线与雷管脚线连接好,检查爆破网络,将放炮母线接在放炮器的接线端柱上并拧紧,发出三声警号并等待30秒后,将钥匙插入放炮器内,将开头转至充电位置,当氖灯发亮或闪光稳定后,将开关钥匙转至放炮位置进行放炮;
C、放完炮,立即拨出钥匙(保管好),并将母线从炮机上取下,扭结成短路,收好放炮器。
13、处理爆破故障
A、通电后,炮不响,瞬发雷管至少应等5分钟,毫秒延期电雷管至少要等15分钟后,才能沿线路进行检查,找出原因。若系联线原因,可重新联线放炮;若系瞎炮,则按处理瞎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B、拒爆在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或警戒范围内)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C、当班不能处理完的瞎残炮,作好标记,并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待清楚。
14、放炮工作结束后,放炮工应检查放炮的情况,未出现异常时,可允许班长下达进入工作地点进行工作的命令(却将放炮牌交还给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