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采煤工作面作业的各工种人员都必须认真学习《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认真贯彻作业规程所规定的各种要求与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一)打眼
1、 打眼工作顺序
准备(领取工具→携带工具→敷设电缆)→检查→处理→打眼操作(试转→开眼→钻进→排煤粉)→工作结束
2、打眼前的检查和处理
(1)对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支护应进行全面检查,待问题处理后方可打眼,打眼前,必须敲帮问顶,遇有伞檐、浮块等应用手镐、长撬处理掉。
(2)用铁丝把钻头固定在钻杆上,钎尾套在电钻卡套内,要紧密结合,起动电钻检查旋转方向是否正确。
3、电钻、钻杆、电缆的检查和准备。
(1)电钻开头应灵敏可靠,防爆插销严密,如发现有火花痕迹,不准使用。
(2)电钻应试转一下,其转动方面正确,声音正常。
(3)电缆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不漏电。
(4)将电缆烧成圆圈,其一端固定在电钻上并系结好,要手握电钻手把或肩背电钻的电缆。不准安上钻杆挑着电钻作业,不准用电缆拖拉电钻,更不准带电拖拉电钻,严禁强拉硬拽 。
(5)搬运、移动电钻时,必须卸下钻杆。
(6)急倾斜工作面要用结实绳子卸套运送电钻。
(7)采准巷道内的电缆都必须吊挂整齐牢固,不许随意仍放,散乱堆积。
4、有下列情况之时,不准打眼或应立即停止打眼,在向上级汇报并妥善处理、确认安全后,方能继续打眼。
(1)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2)发现煤层内有连续小煤炮声响或有大量瓦斯涌出,有煤和瓦斯突出征兆时。
(3)发现煤层变潮、煤层松软,有挂煤、挂汗、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空气变冷的透水预兆时。
(4)打眼中突遇压力水从钻孔流出时,应立即停钻并不准抽动钻杆。
(5)工作面局部顶板来压、片帮严重。
(6)控顶距离或空顶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
(7)支护不齐全、不牢固或倒棚未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