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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探放水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2月24日

  (一)、一般规定

  1、井下探放水工必须具备钻探技术基本知识,或经专门培训,经过考核并有合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2、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遵守下井须知,在有水与瓦斯突出威胁的矿区,必须熟知预防灾害的措施和井下避灾路线。

  3、井下探放水工程施工前,必须认真了解该工程设计的目的、任务、施工方法与质量要求。一台钻机组人员的配置不得少于3人。

  (二)、探放水设备安装:

  1、设备安装应遵守以下程序和要求:

  (1)、钻机安装前要清除浮煤、矸石,整平底板,设置地梁木,选择适当位置安放钻机。

  (2)、钻机主轴中心线对准钻孔位置,摆正钻机架,机座与地梁木之间用螺栓连接,固定于基台木上,打上立柱。

  (3)、垂向钻孔需挑顶作钻窝,安装天轮时应设置安全挡板。

  (4)、钻机立轴、天轮前缘切点与钻孔必须在一条中心线上,立轴角度必须与钻孔设计一致。

  2、井下钻场应保持整洁,钻杆用木架要垫起、排放整齐。

  3、井下钻场必须具备的安全设施及条件:

  (1)、在上山工作面或独头巷道探水时,应有安全躲避硐室及安全撤离措施 。

  (2)、井下钻场应设专用电话。

  (3)、放水前要疏通事先挖好的水沟。

  (4)、探水人员应备有自救器。

  (5)、工作面人员进入钻场必须首先检查钻场周围的支架、顶板、工作面及两帮的安全情况是否良好,如有不安全因素,不得工作。

  4、设备拆卸与运输中必须作到:

  (1)、钻机在车盘上必须捆绑结实,不准超高或超长。拆下的螺钉等零件,要用有盖的木箱或铁箱装好。易于丢失的零件,由钻工自带,不得装车。

  (2)、在拆卸搬运时,设备的气孔、油眼必须堵严,各连接螺栓、螺母、轴座、销子等应装回原处。装卸设备时,应用专用工具,严禁用锤直接敲打。

  (3)、井下人工搬运设备时,设备要用绳子系牢,并要轻台轻放,要有专人统一指挥,起落动作一致。

  (三)、井下钻机运转

  1、钻机开工前,必须由机(班)长亲自检查立轴的方位、倾角是否与设计相符,检查钻机各部件安装是否稳固,并进行试运转。

  2、正式开钻前应进行下列检查:

  (1)、操作系统各手把、按钮、仪表是否齐全,灵活可靠。

  (2)、液压系统的油量和各油管接头控制阀密封是否完好,油压系统要调整到“0”位。

  (3)、制动装置、摩擦离合器、锁紧装置是否正常,必要时进行调整。

  (4)、水泵转动是否正常,排量压力应达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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