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1.变电所值班人员或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
2.变电所值班人员或操作工必须熟记本规程。
3.井下变电所设备操作必须执行《煤矿井下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规定。
4.停送电应由熟悉供电系统的电工或变电所值班人员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操作,不允许中间换人停、送电。
5.变电所操作人员接到调度室的停、送电命令后,方可执行,不允许擅自停送电。停电设备必须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示牌,低压开关必须上机械闭锁。
6.检修高压配电柜、变压器,或检修高压线路时,必须把高压配电柜手车拉出,使其脱离电源,检查电源侧挡板确已挡住,汇报调度手车已退出。
7.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站在绝缘台上工作。
二、 操作程序:
1.停电:
1)按下控制该停电线路配电柜的“分闸”按钮,分闸指示灯亮,配电柜断路器断开,退出手车
2)停进线柜或联络柜时,先停负荷柜,依次停联络柜,进线柜。停电程序同第1条 。
3)验电:手车退出后要验电,验电时,应使用电压等级合格的验电器。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站在绝缘台上工作。
4)放电:当验明无电后,再进行接地、三相短接放电工作。接地放电时,应先接地端后接相端,最后三相短接。接地线和三相短接线在整个工作中不许拆路。停电完毕。
2.送电:
1)接到调度送电命令,并确认送电线路后方可送电操作。
2)拆接地线:先拆三相短接线,后拆接地线。
3)推入手车,并关好配电柜门。从观察窗检查动触头与静触头是否完全接触,接触不好或接触面不够不能送电。
4)按下“合闸”按钮,合闸指示灯亮,断路器吸合。
5)送进线柜或联络柜的电时,要先送进线柜、联络柜,然后依次送负荷柜。
6)高、低压配电柜跳闸或停电时,在恢复送电前先查明原因,处理后按照第4、5条要求送电。
3.注意事项:
1)供扇风机的高低压开关严禁随便停电,当需停电时,应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送电则由瓦斯检查员许可后才允许送电。
2)送电后要巡查设备运行情况,如发现指示不正常和特别声响,应立即停电处理。不准带电检修或移动设备,一切裸露电气设备都要安设栅栏,并挂“高压危险,小心触电” 警示牌。
3)严禁带负荷拉隔离开关或拉手车。
4)检修变电所设备时,检查将所检修设备内是否留下工具等。
5)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值班人员要先操作后汇报:
①直接威胁人身与设备安全的。
②所内高压设备发生严重接地的和短路冒火的,或响声剧烈的。
③电容器、变压器严重漏油、喷油的。
6)部分工作停电,安全距离6KV小于0.7M,未停电设备,应装设临时遮拦,可用干燥木柴、橡胶或其它坚硬绝缘材料制成,装设应牢固可靠,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警示牌。
三. 安全警告: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否则可能会造成人员触电。
2.严禁带电检修或搬迁设备,小心人身触电或设备误启动。
3.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
4.工作人员在室内搬迁或移动梯子及长物体时,应放倒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