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液压钻车维修人员,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正规的专业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准持证上岗。
第2条 液压钻车维修人员应掌握一定的机械、液压及电气基础知识,熟悉钻车的结构、性能原理及液乐、压气、水路和电气系统。
第3条 维修、拆卸及安装钻车时,应按该机的备件图册及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第4条 应建立设备档案,钻车的维修工作内容应详细记录在册。
第5条 维修钻车应在整洁环境中进行,严禁野蛮拆装。
二、维修前准备工作
第6条 液压钻车维修前应准备好场地,并设有起重设备。
第7条 准备足够的符合质量要求的清洗剂及润滑剂。备好供测试钻车用的压力表。
第8条 准备足够的备品备件,包括易损件和标准件、液压附件和密封件等。
三、维修操作
第9条 机械部分维修应遵守以下规定:
1.维修行走减速箱时,左右箱盖不能互换.各轴承间隙调整合理,固定螺栓应用铅丝锁牢。
2.维修钻臂蜗轮付减速箱时,组合轴承和滚针轴承内外径配合应符合要求,不应过紧或过松。组合轴承的锁紧螺母扭紧力矩应达到规定值,使用力矩搬手拧固,并卡死背帽。
3.推进器上的各防松螺母拆装限于3次,超过3次应报废,并不准用其他螺母代用。
4.紧固履带板的防松螺母拆装限于3次,超过3次应报废,并不允许用其他螺母代替。
5.拆卸履带链轨节时,应在有标记的活动销轴处拆卸。其他链轨节销轴无损坏时不要拆卸。
6.维修动力站时,应注意电动机胶带轮与主油泵的同轴度、与辅油泵、空压机皮带轮中心平行。水泵马达输出轴与水泵轴的同轴度,应符合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
7.下列高强度螺栓不允许用其它螺栓代用:
(1)各油缸上固定双向液压锁及接头的内六角头螺钉。
(2)固定履带板与链轨节的六角头螺栓。
(3)固定推进器与支架的内六角头螺栓。
(4)连接凿者机与侧式注水的专用螺栓。
(5)固定车架体与钻臂座、履带架的六角头螺栓。
第10条 压气系统维修应遵守以下规定:
1.空气压缩机的自动调节阀应按使用维护说明书调整准确。
2.两个压气减压阀压力调整到规定值,调整之后固定锁紧螺母。
3.检查排污阀工作情况。
第11条 液压系统维修应遵守以下规定:
1.液压锁接头内装有单向节流阀的,应按规定装配,并
注意方向。
2.有铅封的溢流阀,在有效期间内不应调整及拆修。溢流阀需调整压力时,应按规定值调整,调整好后要锁紧背帽。
3.维修液压元件必须在清洁的环境中进行。
4.有铅封的液压马达在有效期间内不应拆修,超过有效期需维修时,注意配流盘方向。
5.主、辅油泵维修时,滑靴和柱塞应按原位置装配。
第12条 更换液压、压气及水路系统胶管时,应按要求规格更换。接头及胶管接头密封面,螺纹应清洁,接头扭紧力矩应符合要求。
第13条 液压凿岩机不允许在井下修理,应在井上清洁的环境中维修。专用密封件应按要求规格更换。
第14条 电气维修应遵守以下规定:
1.配电箱盖,电动机接线盒,防爆灯等的所有防爆密封面,不应擦伤及有污物,装配时应清洁。
2.装配电气箱盖,接线盒盖时,所有螺栓必须全部配有弹簧垫圈,拧紧固定螺栓力矩应均匀。
3.接线工艺按防爆规程规定进行操作。
4.油温控制器和油位控制器维修应按说明书要求进行。确保其性能。
5.电控箱内部更换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其性能要求。
6.更换电缆线,应符合矿用防爆电缆线要求,不许代用。
四、收尾工作
第15条 钻车维修完工后,高压胶管应理顺;固定在保护套内,并吊挂牢固。
第16条 维修好的钻车,应将表面清洗干净。
第17条 维修后的钻乍应参照出厂验收条件进行试车,符合验收条件的为维修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