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第1条 管道工应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流体力学基础知识,经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2条 施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沿施工路线进行认真检查,掌握现场情况。根据现场情况编制科学的施工方案,并经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3条 施工现场倾角大于150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瓦斯浓度大于l%时不得使用电气设备,超过1.5%时应停止作业并切断电源;拆装管路需用电、气焊时,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4条 施工前对沿线所有的障碍物及危险段提前进行清理和加固,确保施工安全和进度。
第5条 所有施工人员应熟悉有关图纸资料,掌握技术标准,确保施工质量。
第6条 应将所用的工具、材料,配件准备齐全,规格质量符合要求。
第7条 管子安装前应逐节检查,并符合下列要求:
1.直管的弯曲度每米不超过1.5毫米;
2.弯管的弯曲部分的椭圆度不大于管子公称外径的10%,弯曲角度误差不得超过±30′。
第8条 管路安装前,应根据设计要求测量管座或弯头座的支承梁位置,并进行梁的加工和安装。
第9条 异径管联接时,不准插接及无死角。
第10条 悬挂装置,各种管座及管子托架应按设计和安装质量要求装设。
第11条 管子、弯头、三通、异径管及伸缩器等,在安装前应做耐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至少应比工作压力大o.5兆帕,且无渗水现象。
第12条 安装前,应按设计要求对所有管件进行防腐处理。
第13条 经过防腐处理的管子及管件须待漆膜防腐层形成后,方可吊装和搬运,并在吊装和搬运中注意保护漆膜防腐层。
第14条 法兰盘的平面应垂直于管子中心线,其倾斜度不得超过规定数值。
第15条 法兰盘应与管子联接牢固,所选螺栓长度应适当。
第16条 联接管路用的法兰盘及衬垫应符合要求,同一规格管子使用的法兰盘应一致。
第17条 紧固螺栓时用力要均匀,不可用力过猛,所用套管要合适。
第18条 吊装绳索,钩环,连接螺栓等连接件应有足够的安全系数。
第19条 吊装稳车应有足够的吊装能力,且安装牢固,制动装置可靠。
二、操作前的准备
第20条 管道工负责人要向施工人员讲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将经过防腐处理的管子及管件妥善运至现场,并摆放整齐。
第22条 将需用的工具、材料运列现场,数量要充足,品种、规格符合要求。
第23条 要准备一定数量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24条 要制定专用联系信号。
三、操作
第25条 斜井安装:
1.管子及管件运至现场后依次摆好。由下向上逐节连接;
2.管路应有支架支承,不要与底板接触;
3.敷设直径150毫米以上的管子时,;每隔15~20米应加一处拉线,拉线应牢固可靠;
4.所敷管子的斜井若是提升斜井,则法兰盘应与轨道有一定的间距,不得影响矿车运行。
第26条 平巷安装:
1.安装前应与调度室及运输调度站联系,说明工作地点、
工作量及工作时间,并由专人负责监护,注意来往电机车;
2.管路安装要平直,需过道轨时应使管路不受力,管道与轨底应留有足够的间隙;
3.管路法兰盘边缘应与道轨有一定的间距,不得影响电机车运行。
第27条 管路安装完毕必须进行通风、排水试验,应无漏风、渗水现象。
第28条 日常检查维护:
1.管道工应定期对压风、排水管路进行巡检,巡检内容如下:
(1)检查管路防腐层,应无剥落;
(2)检查管路支承架,应牢固;
(3)检查管路有否漏气、漏水;
(4)检查法兰盘、螺栓,应完好,齐全、紧固;
(5)检查管路阀门开启、关闭应灵活、无泄漏、无锈蚀。
2. 日常维护时对坏管采取的临时措施:
(1)当管子接口法兰盘的衬垫损坏时,应先停运相应设备,再根据管子规格更换衬垫;
(2)当法兰盘损坏时,先停运相应设备,按管子规格做外圆、厚度与原法兰盘相同、一侧带缺口的插盘,装在原位置紧固好;
(3)管子轻微破损而漏气、漏水时,可在破损处打卡子进行处理。
第29条 压风、排水管路的更换:
1.管路需要更换时,应提前做出更换计划,做好充分准备后方可安排更换;
2.更换后的管路要与原管路规格质量相一致;
3.更换工作结束后,应按规定进行试验。
四、收尾工作
第30条 管路安装竣工后,必须做水压试验并应符合规定,做好记录。
第31条 全部工作完成后,应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配件,并妥善保管。烧焊地点必须清理焊渣、熄灭余火后才允许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