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岗条件
1、 检修工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应具有一定的电气理论知识和电工基础知识,掌握检修技术、检修工艺、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要求及其它有关规程和标准。
3、掌握触电急救方法和人工呼吸法及电气设备防、灭火知识。
二、安全规定
1、必须有2人以上的人员从事检修工作。
2、班前不准喝酒,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有关规程规章的规定。
3、需进行倒闸操作时,由变(配)电所的值班人员按倒闸操作规定的顺序和安全要求进行。
4、严禁带电作业,检修工在距带电体较近或在危险地点工作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并设专人监护,否则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工作命令。
5、在进行高压故障修理或高压试验时,工作场所必须用遮栏挡住,并悬挂“高压危险”警示牌。
6、严禁在他人检修的线路上擅自进行作业,在同一线路上进行两个以上检修项目作业时,必须分别办理停电手续。
7、在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切断一切可以反送电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
三、操作准备
1、根据工作任务填写工作票,送有关人员审批。
2、工作负责人向参加本项工作的全体人员宣读工作票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工作人员布置任务,明确专门负责停送电的操作人员、具体检修工作地点及质量标准、检修工艺要求等事项。
3、检修工作前,参加检修人员要对所使用的工具、仪表、、仪器和材料配件进行清点登记,同时要对所使用的各种安全保护用品进行认真的检查,以确保安全可靠。
4、检修前,由工作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变(配)电所值班负责人一起对现场的安全措施、停电部位、带电部位、运行方式及工作区域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然后工作,负责人才能将工作人员带入工作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