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第1条 人车修理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懂人车原理、构造、性能,懂人车每个部件的功能作用,懂人车故障的处理方法,经考试合格,持证操作。
第2条 按有关规定检查、检修、试验人车并做好详细记录,保证人车安全运行。
第3条 检查、检修人车时,要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仔细检查所用工具器械、设备,不得存在缺陷。
第4条 人车检修应在修理车间或是井口平车道上进行。若在斜坡道上检修时,一定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在井下硐室检修人车实行电焊、气焊时,应由取得电焊、气焊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并严格按总工程师批准的措施执行。
第5条 多人作业或是起吊车体、部件等,要密切合作,互相照应,并由组长统一指挥。
第6条 检修过程中应遵守钳工、焊工、起重工等工种的有关操作规定。
二、修理工检查、检修人车的程序及质量要求
第7条 自动落闸机构
1.勾头、插销:勾头拉杆偏转角度应小于15度,插销防脱装置有效。
2.开动大弹簧:不变形不失效(按说明书调整弹簧尺寸长度,试验时闸不落为弹簧失效)。
3.撞块与扭杆间距:符合说明书规定,但必须小于人车正常提升时下连杆(前连杆)凸台与导向箱之间的间距
第8条 手动落闸机构
1.搬把:手闸搬把安装正确,操作时带动手拉杆或手拉绳的行程大于50毫米。
2.拉杆(或拉绳)弹簧:拉杆(或拉绳)机构零件齐全、平直、操作灵活可靠,弹簧不失效(手把松开后,弹簧能将手把弹回原位为弹簧不失效)。
3.撞块与扭杆间距:XRC型人车一般应小于45毫米,但要保证手闸操作灵活;XRB型人车手拉锁头灵活可靠。
第9条 制动器
1、XRC型人车
(1)刹车轴、扭杆、扭簧等应齐全有效,转动灵活,扭簧不失效(抬起插爪挡器与挂铁相啮合为扭簧有效。)
(2)插爪、固定轴、限位器、插脚、轴、垫、销齐全有效,位置正确。
(3)制动压板间隙:压板不变形,螺丝紧固与车体槽钢间隙为2~3毫米。
2.XRB型人车
(1)抱爪、牙片、扁轴、楔形箱等齐全完好,抱爪下落后与轨面夹角:静止脱钩试验70°~75°,空车全速试验90°~95°”,重载脱勾试验小于105°。
(2)楔形箱:固定压板螺丝紧固,楔形箱左右移动20~24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