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制备煤样时收到的煤样最大粒度不得超过3mm,最小质量不得小于0.5kg。
(4)制样人员收到煤样后,须按煤样标签逐项核对,并登记在制样原始记录上。
(5)制样前,应认真清拣煤样中的铁块、木屑等杂物。
(6)制备煤样如果水分大影响进一步破碎、缩分时,应事先在低于50℃的温度下适当地进行干燥。
(7)制灰分煤样时,煤样应破碎至全部通过相应的筛子再进行缩分,粒度大于25 mm的煤样未经破碎不允许缩分。
(8)采用机械破碎日常生产检查原始煤样:
可一次破碎到3mm,允许连续缩分到规定的最小质量,送制样室做快速检查。
用破碎机破碎煤样时,原则实行专机专用;如果采用单机破碎多种煤样时,应根据煤样灰分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处理。每破碎一个煤样后,必须用与下次要处理的煤样灰分相近的废物、煤样先破碎一次,然后清扫机械和设备,再破碎下一个煤样。
(9)制备空气干燥煤样,如水分过大影响进一步破碎、缩分时,可在不高于150℃的温度下进行烘干,烘干进程中要经常翻动,干后立即取出。
(10)送化验室作灰分快速测定的分析煤样,其粒度应小于0.2mm,质量应大于30g。
(11)煤泥水煤样制备:先将煤泥水样搅拌均匀,用缩分器缩分出4~5L,过滤或沉淀。为加速沉淀,可添加凝聚剂或絮凝剂水溶液。将过滤或沉淀后煤泥烘干至空气干燥状态称量,计算计算浓度;再制备成空气干燥煤样测定灰分。
3、制样设备的使用规定。
(1)电热板的使用:
使用电热板前,必须检查该设备是否完好;电源线是否紧固连接;板面及四周是否清洁,是否有可燃物、易爆物品。
电热板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保持面板清洁。若有煤样溅到面板上,必须随时清除,以防煤样因过氧化而起火。
用电热板烘烤试样时,必须不停翻动试样,以防止试样过氧化,影响化验结果。
严禁用电热板烘烤生产试样以外的其它物品。
电热板停止使用时,严禁把物品放在电热板上。
若长时间不生产,必须关闭电热板电源,并清扫四周卫生。
(2)磨样机的使用:
使用前应先检查磨样机是否处于完好状态,电源线是否接牢,压杆是否完好,垫圈、钵盖、击环、击块是否齐全、干净。
松开压杆,取下钵盖,将待粉碎的料样放进规定的钵体空隙内,装好钵盖,压紧压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