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岗条件
第1条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2条 必须熟悉斜井人车的结构和检查、检修、试验的标准以及《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掌握修理工艺,熟练使用有关工具、仪器、仪表和设备,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二、安全规定
第3条 工作时要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仔细检查所用工具、器械、设备是否完好。
第4条 人车检修应在修理车间或井口平车道上进行。确需在斜
坡道上检修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在井下硐室检修人车,进
行电、气焊时,应严格按批准的措施执行。
第5条 多人作业或起吊车体、部件等,要密切合作,互相照应,并由组长统一指挥。
第6条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三、正常操作
第7条 检修自动落闸机构
1. 勾头拉杆偏转角度应小于15度,插销防脱装置有效。
2. 开动大弹簧,不变形不失效(按说明书调整弹簧尺寸长度,试验时闸不落为弹簧失效)。
3. 撞块与扭杆间距应符合说明书规定,但必须小于人车正常提升时下连杆(前连杆)凸台与导向箱之间的距离。
第8条 检修手动落闸机构
1. 手闸搬把安装正确,操作时带动手拉杆或手拉绳的行程应大于50毫米。
2. 拉杆(拉绳)机构零件齐全、平直、操作灵活可靠,弹簧不失
效(即手把松开后,弹簧能将手把弹回原位)。
3. XRC型人车撞块与扭杆间距一般应小于45毫米,但要保证手闸操作灵活;XRB型人车手拉锁头灵活可靠。
第9条 检修制动器
1. XRC型人车
(1)刹车轴、扭杆、扭簧等应齐全有效、转动灵活,扭簧不失效(即
抬起插爪挡器应与挂铁相啮合)。
(2)插爪、固定轴、限位器、插脚、轴、垫、销应齐全有效,位置正确。
(3)制动压板不变形,螺栓紧固与车体槽钢间隙为2~3毫米。
2. XRB型人车
(1)抱爪、牙片、扁轴、斜形箱等应齐全完好,抱爪下落后与轨面夹角:静止脱钩试验为70度~75度,空车全速试验为90度~95度,重载脱钩试验小于105度。
(2)楔形箱:固定压板、螺栓紧固,斜形箱左右移动距离为20~24毫米。
第10条 检修缓冲装置
1. XRC型人车
(1)缓冲木应为红松木,椴木也可以,但插脚滑过部分不许有节疤,安装要牢固。
(2)插脚划深一般为25~30毫米,未划长度不小于1000毫米(10型)、1200毫米(15型)。
2. XRB型人车
(1)缓冲绳规格应符合说明书要求,安装牢固,索节可靠。
(2)缓冲绳应按说明书调整,但一次拉出长度不得大于1.4米。
缓冲绳最小余长不得小于1.6米。
第11条 检修转向架、轴轮组
1. 轴轮组应转动灵活不晃动,踏面磨损不得超限。
2. 轮组与枕座心盘等,安装要牢固可靠。
3. 旁边枕座与车体间隙用垫调整,一般上部1毫米,下部4毫
米,不应过大,以免车体摆动过大。
第12条 车间联结件、保护链应齐全,磨损量不得超过原尺寸的10%。
第13条 车体槽钢应平行,不平行度应小于0.4%,全长小于
10毫米;车体槽钢应平直,不直度应小于0.3%,全长小于10毫米。
座席、扶手等应齐全。
第14条 XRB型人车支承杆与轴间隙应小于10毫米,碰头应完整。
四、收尾工作
第15条 检修后的斜井人车必须按《煤矿斜井人车试验细则》试验,并做好检修、试验记录。
第16条 清扫工作现场,做到文明生产;现场交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