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操作规程>> 矿山安全>>正文

立井把钩工技术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2月26日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2条 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相关规定,掌握所使用设备的正确操作方法,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并能正确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突发情况。
二、安全规定
第3条 在绞车运行期间必须精力集中,随时注视指示信号、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安全门、罐门、钢丝绳等设施的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第4条 不准非工作人员在井口棚内逗留,严禁任何人在井口往井下扒瞧。严禁任何人从罐下通过。
第5条 人员不得与有爆炸性、易燃性或腐蚀性的物品同乘一
罐。
第6条 交接班及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
第7条 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装有爆炸材料的罐笼内,除护送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
第8条 升降爆炸材料时,必须事先与井上下把钩工联系,并经当日矿级值班领导批准后方可装罐。严禁在井口和井底附近存放爆炸材料。
第9条 升降人员时严禁使用罐座;乘罐人数不得超过定员;严禁在同一层罐笼内人员和物料混合提升。
第10条 升降人员时,进车侧的挡车器必须闭合,一切车辆停止往井筒方向运动。
第11条 升降人员上下罐时,必须是一侧进罐,另一侧出罐,不准两侧同时上下。
第12条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班时要交清本班安全情况和设备运转情况;接班后要检查所有安全设施的完好
状况,确认一切正常方可开始工作。
三、正常操作
第13条 升降物料时,要认真检查装车数量和重量是否超过规定。
第14条 升降物料时,按下列程序操作:
1. 罐笼到停罐位置立即推上罐座。
2. 罐停稳后拉开井口安全门和罐门。
3. 打开罐内大小罐挡,搬开进罐侧阻车器,向罐内推车装罐。
4. 车进罐后立即合上罐挡。
5. 经检查无误,关上罐门和安全门,搬开罐座后,向信号工发出可向下放罐的信号。
第15条 推车时,把装罐的车放过挡车器后立即搬回挡车器;任何时候不得把车辆提前放过挡车器。
第16条 道心有人时,严禁操作推车机。
第17条 使用平板车或特殊型专用车提升物料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不准超重、超长、超高和超宽。
2. 装车物料必须稳固,不偏载,捆绑牢靠。
3. 车辆在罐内位置适当,稳固、牢靠。
第18条 升降管子、轨道等长料时严格执行专项安全措施。
第19条 遇到罐内卡车或车在罐内掉道时,应与信号工联系后,使用绳索系牢的长柄工具处理。
第20条 提升人员时,当罐停稳后,必须由把钩工打开安全门和罐门,下完人后方可上人。任何人不得私自打开罐门抢上抢下。
第21条 提升人员时,开车信号未发之前,必须检查乘罐人员肢体或携带工具有无伸出罐外的情况,如有以上情况,必须纠正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
第22条 携带工具材料影响他人安全者,需安排妥善,乘专罐上下。
四、收尾工作
第23条 每班工作结束后,必须现场交接班,并履行交接班手
续后方可离岗。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