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各类煤矿突出煤矿(包括瓦斯突出和煤与二氧化碳突出)的防突工作人员。
第2条 防突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有关参数的测定。
2.收集、整理突出资料。
3.协助编制年度、季度、月防治突出计划。
上岗条件
第3条 防突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防突工要有3年以上的防突经验。
第4条 防突工作人员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防突工应由在突出矿井从事采掘工作不少于3年,并经过防突知识培训,熟悉本矿突出预兆的人员担任。
2.应熟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防治内容。
3.掌握防突技术措施的施工要求。
4.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5.掌握施工区域的通风系统和避突路线。
6.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7.掌握煤与瓦斯突出的知识。
安全规定
第5条 操作人员在井下工作时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防突设计施工。
第6条 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
第7条 打钻前,工作面应用挡拦措施,预留钻孔位置。
第8条 打钻时,随时观测煤、岩壁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如突出、瓦斯超限)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第9条 作业地点应悬挂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只有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才能工作。
第10条 打钻作业地点要安设瓦斯断电仪,确保瓦斯超限自动断电。
第11条 必须实行间歇作业,为实施防突施工留有充足的时间。
第12条 防突预测仪器,每年必须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1次检定。
第13条 在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附近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必须有直通矿井调度室的电话,并有供给压缩空气设施或压风自救系统。工作面回风系统中有人工作地点,也应设置压风自救系统。
第14条 建立"四图板、四台账和一卡片"。
1.四图板即瓦斯地质图板、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动态图板、保护层与被保护层关系图板、现场防突施工图板。
2.四台账即突出煤层实际考察的基本参数台账、煤柱台账、瓦斯抽放台账、防突设备仪表使用及完好台账。
3.一卡片即发生突出后的煤与瓦斯突出卡片。
操作准备
第15条 入井前,对所需携带的仪器、仪表、工具等进行全面检查和校正,以满足测试要求。
第16条 使用ATY或WTC瓦斯突出预测仪,使用前按说明书要求将仪器充足电、并试操作!遍,确认无问题后,才准带仪器下井工作。
第17条 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符合规定后,将电源送到工作面作业点,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和防爆检查。
第18条 测试前,应明确记录负责人、参数测定负责人。
操作顺序
第19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检查仪表→测试参数→检查清理作业现场→分析数据→填写报表。
正常操作
第20条 使用ATY或WTC瓦斯突出预测仪测定煤层突出危险指标K⒈值和钻粉量时的操作:
1.到达现场后,ATY或WTC瓦斯突出预测仪放置要平稳,人员分工明确。
2.具体操作如下:
(1)接通电源,预热约!10分钟,并将仪器调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