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操作规程>> 矿山安全>>正文

副井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0月27日

一、下料或提车时两个信号工必须在两个作业中段(或井口)同时上岗。
二、严格检查罐笼门和阻车器是否已关好、挡好,保证本人和其它乘罐人员的安全。
三、负责监督执行坑口乘罐制度,负责管理罐笼两侧的安全门(护栏)是否关(放)好,对乘罐人员的安全负责。发罐前,信号工必须先询问乘罐人员是否准备好再发罐。信号工有权制止违章乘罐人员。
四、信号工必须跟罐运行,不得将信号钥匙、信号权交给他人。下料或提车时,其它中段要罐,无特殊情况可不予接送。
五、对井下发生的工伤事故,信号工必须优先发罐接送。
六、在运送爆破器材时,信号工必须坚持专人专罐运行。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