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1、采煤支、 回柱工应由身体健康,年轻力壮,能胜任井下采煤支、 回柱工作的同志担任。
2、采煤支、 回柱工必须经过煤矿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工种的安全基本知识的培训和企业规章制度的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采煤支、 回柱工必须学习作业规程,并掌握攉煤、支柱、充填、爆破等相关的各项规定。
4、采煤支、 回柱工应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充足的体力进行工作。
二、操作前的准备
1、工作前应备齐铲、镐、锤、斧、锯、钎等工具,并认真检查,发现有问题或有损坏时,应立即修复或更换。
2、进出班途中,应随时注意安全,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或汇报。
3、进入工作地点,开始工作前,要详细检查工作地点安全(顶板、煤壁、支护状况等),先进行敲帮问顶,再补齐因放炮、垮砂、片帮打倒和折断的支柱,更换失效的支柱,处理不安全隐患。在布置好安全后方可进行其它作业。
4、清除工作地点控顶范围内的障碍物。
三、采煤工作及注意事项
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工作前,班组长应对工作面顶板进行全面检查。工作中,每个工作人员都要经常地,认真地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壁、支护状况等,发现危险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严禁空顶作业,攉煤时,必须在完好支护的保护下工作。
3、攉煤的顺序为:由外向里,由后向前。即:先工作面两头后中间,先采空,后炭头空。
4、攉煤时如遇瞎炮、残炮,必须通知班组长和放炮员进行处理。严禁用手拉、镐刨、掏挖的方法进行处理。待按规定处理完后才能工作。
5、攉煤时,如发现浮煤中有丢失的炸药、雷管,必须及时捡出交给放炮员处理。
6、攉煤时,要铲到哪里,眼看到哪里,不但要注意自己的安全,还要注意别人的安全。
7、回采工作面煤壁必须平整,炮壳要捡干净,不得留有伞檐,不得任意丢失顶煤和底煤,工作面浮煤应清理干净,煤壁伞檐超过规定或有片帮危险时,必须按规定及时处理。
8、攉煤时,应对煤矸(砂)进行分选、分铲、分装、分运。矸砂用于工作面充填或置于采空区内,不得将煤矸(砂)混装混运。
9、清理采空区浮煤时,必须用长柄工具,严禁身体的任何部位进入采空区内。
10、工作中如发现有局部冒顶危险时,应立即加强支护,缩小排柱距,加强充填等,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
11、当发现工作面压力突然增大、吹岩、支柱大量折断、煤质变软、变酥、片帮增多等有面积冒顶危险时,必须立即撤离危险区域,向班(组)长汇报,待处理好,消除隐患后方可继续进行工作。
12、在工作面作业时,如发现温度突然增加或突然变冷、煤壁挂红、来汗等突水征兆时,应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向班组长报告,向调度室汇报。
13、如遇瓦斯超限,任何人都必须听从指挥,撤离工作地点,待采取措施处理,符合规定后,才准进行工作。
14、控顶距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禁止采煤。
15、工作面进回风口或上、下安全出口,要保证畅通无阻,并达到通风、行人、运输所需断面。严禁堆放坑木、木柱或煤砂等杂物。
16、攉煤、堆砂时,必须爱护材料、设备,不得让煤砂将坑木、支柱、设备、缆线等埋设。
17、在向溜子中攉煤时,要均匀,不要堆积太多。
18、在向溜子中攉煤时,必须做到四不装:
(1)溜子停止运转时,不向溜槽中装煤。
(2)溜子出现故障时,不向溜槽中装煤。
(3)溜子出煤时,不得向溜槽中装矸。严格执行煤砂分装分运。
(4)超过35公分大的煤块、砂块未打碎,不得装入溜子中。
19、工作面出煤结束时,应将工作面溜子两边和溜子下的浮煤回收干净,溜槽中的煤炭拉运完。不许存煤在溜子道和溜槽中,以免影响移溜工作。
20、在回收工作面溜子靠后砂侧浮煤时,如采高矮、穿越溜子不安全时,一定要停溜子,在高处横穿溜子,进行浮煤的回收工作。
21、发现溜子爬链、溜槽脱节、刮板跳槽、溜子有异常声或发生其它故障时,要立即传信通知司机停溜。如需在溜子上检查、处理事故时,必须通知溜子司机切断电源开关,检查处理完毕后,通知溜子司机再行开动溜子。
22、工作面人员必须准确、及时地传递信号。不得在途中不传、错传或乱传信号,溜子司机必须严格按信号操作,严格执行谁叫停谁叫开,一许你叫停他叫开。
23、利用溜子运送坑木、支柱时,要顺着放在溜槽内。从运送的溜槽炽取出坑木、支柱时,严禁拿取其前端,要看好位置,只能从运行方向的后端,抓住坑木、支柱及时取出。攉煤时应时刻注意,溜子内是否有其它物料,以防顶伤人员或顶倒支柱。
四、支柱工作及注意事项
1、采用DZ14-25/100型单体液压支柱配合HDJA-1200型金属绞接顶梁支护顶板。
2、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工作中,每个人员都要经常地、认真地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壁、支柱状况等,发现危险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严禁空顶作业,支柱时,必须在完好的支护的保护下进行支护。
4、支柱工应熟悉采煤工作面顶底板特性,作业规程规定的顶板控制方式、支护形式和支护参数,掌握支柱与顶梁的特性和使用方法。
5、工作中,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中规定的排距、柱距和支护形式及时支柱(架),不得空顶。攉煤时每攉出一根支柱(架)的位置,必须及时支护一根支柱(架),不得把煤出完后,再集中支柱(架)。
6、权柱必须架设牢固。任何支柱不准掺在浮煤、浮矸上。支柱的柱脚必须支在实底上或柱窝、柱鞋的中间,不准柱脚半边悬空。
7、支柱必须配挂绞梁,底板松软时还要穿鞋,严禁掺光头顶子。除特殊支柱外,柱帽应垂直煤壁。
8、支柱的柱顶和投岩背板上,必须插紧背实,不得悬空。
9、支柱必须垂直顶底板,掺正、掺紧、掺直。不得歪扭,并迎山有力,支柱要掺成直线。
10、严禁在控顶区内提前摘柱,碰倒、损坏和失效的支柱必须立即恢复或更换。
11、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和损坏、失效的支柱。
12、工作面顶板出现冒盔、解槽、陀包时,要认真察看,应将支柱掺在冒盔、解槽、陀包的重心位置。
13、工作面顶板出现裂缝(抽箱岩)时,不准正对裂缝掺支柱,必须沿裂缝两边架设支架或掺带帽点柱。必要时,应向裂缝打入柱帽、楔子、背板等,使顶板绞接并防止漏矸伤人。
14、当发现工作地点顶板有冒顶威胁时,必须及时支打临时支柱,不准在基本支柱未打好之前,回撤临时支柱,情况危急时应先撤人,向班(组)长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5、工作面打斜撑支柱时,柱脚一定要牢实,支柱斜度适当,控制帮顶岩层有利。
16、如工作面改为托伪顶支护(投岩)时,必须在伪顶边缘架设支柱(架)或掺打箭崩(斜撑支柱)。
17、掺打支柱(架)时,要注意附近工作人员的安全,尤其是在支柱下方可能涉及到的地点不准有人。
18、回采工作面如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原有煤柱、过废巷以及托伪顶开采时,都必须按照作业规程或补充措施规定的支护方式、支护参数进行支护。
19、单体液压支柱应使用于倾角25度以下的回采工作面中。
20、使用单体液压支柱时,必须根据工作面采高的变化,选用相适应的支柱,支柱支护高度应小于支柱设计最大高度,大于支柱设计的最小高度。严禁超高支设或将柱心全部缩入桩筒内使用。严禁用死柱支护。
21、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逐根进行压力试验。在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或使用时间超过8个月后,必须出井检修,不得转到其它工作面继续使用。检修好的支柱,还必须进行压力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2、同一工作面内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特殊情况下需使用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23、在掺单体液压支柱时,应将支柱地点的浮煤、浮砂清净,顶底板剔平,将支柱立在实底上,按作业规程要求选择好排柱距后再用液压枪打紧。
24、支设单体液压支柱时,不得敲打柱心和柱筒,以免打弯支柱或损坏零件。
25、使用单体液压支柱时,保证有80KN以上的初撑力,必须按规定操作。
26、单体液压支柱应编号使用,不得倒放,柱筒内有煤砂时,必须及时清除,以免影响使用。
27、基本支柱和密集支柱的迎山角为2~4°,迎垮角为2~3°。
五、密集支柱
密集支柱为每相邻两根末排基本支柱间增设2~3根(即3-4根/m)单体液压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