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危险源
1.作业地点有害气体超限。
2.操作人员未系好衣扣、扎紧袖口,戴手套作业。
3.钻机带病运转,甩开安全保护装置。
4.作业地点支护不完好。
5.钻机固定不牢靠。
二、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注氮、灌浆打钻等操作。
第2条 通防打钻工应完成以下工作:
负责注氮、灌浆、注胶、注瑞米材料打钻操作。
三、上岗条件
第3条 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4条 必须掌握钻机的操作要领、工作原理、维护保养,能够排除一般故障。
四、安全规定
第5条 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源辨识,作业过程中必须执行“手指口述”。
第6条 掌握施工技术要求、管理标准、安全措施。
第7条 钻机必须设有检漏、短路、过负荷及远距离启动和停止电钻的综合保护设施,并正常使用。
第8条 入井前必须由防爆检查员检查钻机的防爆性能,不得随意拆卸钻机。
第9条 进入工作地点必须进行“敲帮问顶”,有危岩、悬煤(矸)时,要及时清理。
第10条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整齐,不得戴手套作业,防护用品齐全。
第11条 当钻机漏电或者有其它不正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并闭锁,进行处理。
第12条 采用湿式打眼,开机时先开水后开机;停机时,先停机再停水。
五、操作准备
第13条 安装钻机前,必须先检查作业地点气体浓度,当气体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然后进行“敲帮问顶”,最后检查钻机各部位是否完好,若有隐患,必须先进行处理。
第14条 钻孔前必须准备好所使用的钻具。其中钻杆要直,水针孔要正,钻头应锋利,供水管及电源必须接送至工作地点附近。
第15条 钻架必须用摩擦支柱安设牢固,经试运转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开钻作业。
第16条 支设摩擦支柱时,要求2人操作。其中1人先将支柱放在柱窝内抽出活柱并扶好,另1人挂好液压升柱器,关闭液压升柱器放油阀,将支柱升紧,使柱爪卡住柱帽或棚梁,升紧并达到规定初撑力,打紧支柱水平楔后卸下液压升柱器。
六、正常操作
第17条 钻眼过程中,出现粉尘飞扬时要停止钻进,检查水管是否有水,钻头、钻杆中心是否畅通,处理好后再钻眼。
第18条 钻眼中,发现有钻头合金片脱落,钻杆弯曲时,必须及时更换。
第19条 钻眼过程中,要时刻观察钻机是否发热或出现异常声音。若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机处理,严防损坏钻机或将钻杆扭断。
第20条 钻机运转过程中,人员要避开传动部位。
1.加(退)钻杆时,必须将按钮开关打至“停”位,待钻机完全停稳,钻杆不转动时,方可进行。
2.扶钻杆时应使用管钳,两人必须密切配合,以防钻杆带动管钳伤人。钻机推动钻杆退回行程时,严禁转动钻杆。
3.卸钻杆时,严禁回转钻机,必须使用两把管钳同时用力卸开。移动钻机或钻机停止使用时,必须将开关手把打至“零”位。
4.加(退)钻杆时,人员不准正对钻杆钻进方向。
第21条 钻孔打至位后,将钻机离合手把打至空档位置,继续转动反浆,直到钻孔内的煤粉反净为止。停机卸完钻杆之后,必须封孔。
第22条 封孔器封孔时注意事项:
1.封孔器应完好。
2.装封孔器时,操作人员不得正对封孔器。安装时,1人用管钳固定封孔器外套,另1人用管钳拧紧丝扣。连接气门与支管时,必须把支管总气门关闭。
3.使用液压或机械加压封孔器时,给压要均匀,应先小后大,速度不要太快,待封孔器外壁与钻孔壁接触后再加压。
七、收尾工作
第23条 使用完钻机后,应取掉钻杆,切断电源,并把电缆、钻机移至无淋水和支护完好的安全地点,将电缆盘放好。
第24条 施工结束后做好台帐。
第25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