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凿岩—爆破—通风—出矿—撬顶平场—凿岩
2.落矿作业规程应遵循平巷规程的所有条款。
3.凿岩过程中岩工通过观察岩粉避免破坏上下盘围岩,注意观察矿脉错动规律,减少损失贫化。
4.落矿时必须按设计排距,眼距布眼,以降低大块产出率。
5.必须按设计采矿范围落矿,以留足矿柱尺寸,矿体必须采到矿体上下盘边界,以降低贫化率。
6.爆破时,由里向人行天井起爆,采场炮孔超过5个时,必须用导爆管成组爆破,成组点火一人不超过5组,导火线长度应保证人员撤至安全地点,最短不小于2.5m导火线切头长度 不小于5mm,一根导火线只准切一次,禁止边打眼边装药以及边装边点,边切边点。
7.出矿时出现矿石悬空应采用长木杆绑炸药爆破震动,使矿石落下,严禁用钎子、木棍等去捅,严禁进入采场下处理及出矿。
8.撬顶平场时,进入作业场之前首先将顺路废石清理干净,撬碴由两人同时作业,挂好照明,一人撬碴,一人照明,要求灯光明亮,精神集中,严禁谈笑打闹,残炮交岩工处理,撬不下来的浮石给上临时支柱,或挂上标志,并上报,撬碴严禁与平场凿岩等同时作业。
9.密切注意采场变化,遇不可预见情况,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上报有关领导,经有关部门人员研究修改设计,方可重新开工。
10.根据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如矿体分支、尖灭、错断、遇破碎带、较大断层等情况,及时通知地质人员给予鉴定,给出解决办法,修改设计方可施工。
11.必须加强采场通风,如有毒有害气体超标,必须立即撤出人员,绝对不允许进行下序作业。
12.上山是上下行人的通道,因此天井底板及联通采场联络道的浮石,每班必清。
13.作业严格遵守《有色矿山安全操作规程》及《采掘作业规程》中相关规定,严禁违章冒险蛮干,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14.矿房回采必须按阶梯推进,保证作业面与上山畅通。
15.为保证出矿安全,大块首先应在采场进行二次破碎,大块率控制在5%以内。
16.严格控制采幅,使可避免的贫化率控制在25%以内。
17.及时检查处理采场顶板和两帮松石,确保安全生产。
18.针对不同采场,有特别情况需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时,另附说明。
19.落矿、出矿、撬顶平场任何两道工序不能平行作业。
20.碴工在装碴时必须在较宽一侧装,并保证后退之路畅通。
21.当出矿出现大块进行二次破碎时,必须放好警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