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开采第一分层时,应将下部漏斗扩完充满矿石。
2.每个漏斗都应均匀放矿,使作业面水平下降,发现悬空,上部要停止作业,消除悬空,方准继续作业。
3.放矿人员和采场内的人员,要密切联系,在放矿影响区域内,禁止上下人员同时作业。
4.每回采一个层的放矿石量,应控制在采下矿石量的三分之一左右,矿房暂留矿石与回采工作面的高度应保持在2 m左右。
5.浅眼留矿法的采场构成要素,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矿脉为薄矿时,矿块长度为40—60 m,顶柱厚3—5 m,底柱高2.5—4 m,间柱2—6 m,计间距5—7 m,采幅控制在0.8—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