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选厂员工进入现场,要认真落实“三穿二戴”制度,即穿:工作衣、裤、鞋;二戴,安全帽、防尘口罩。
第二条 严禁酒后上岗,进入车间不得吸烟,班中严禁脱岗睡岗串岗,严禁做违反安全生产的事情。
第三条 一切工作和施工现场,严禁冒险作业,如有危险待排除后方可作业。
第四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必须一对一(一台设备一台设备的交接、每个岗位按流水线交接并据实填写交接记录)在工作现场进行。
第五条 班中严禁擦拭设备的运转部位,禁止用手触摸转动部分和带电部分。
第六条 各岗位工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坚守工作岗位,精心操作,努力完成本岗位生产任务和指标。
第七条 坚持三巡检(班前、班中、交接时)制度,检查润滑部位和设备运转情况,确保安全正常生产。
第八条 各岗位工必须熟悉本工段技术规程、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设备保养制度和防范措施,并认真执行。
第九条 工作人员着装要三紧,女工发辫必须盘在安全帽内,不得穿短裤裙子、高跟鞋、凉鞋、拖鞋。
第十条 一切作业现场和机械厂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对要害环节要严加管理和巡查保护;非本车间人员禁止进入,外来人员参观应有保卫部的介绍信,同时要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