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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质化验工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8月12日

1、应熟练掌握化验项目的国标规程,按国标的要求准备好仪器和器皿。

2、应熟悉掌握各种化验仪器、工具、器皿的使用和保养方法,熟悉各种记录的填写和计算方法。

3、检查计量设备,仪器的计量合格证,无计量鉴定合格证或超过有效期者不能使用。

4、对控温的加热灼烧设备进行测温点的检查,并进行升温测试。掌握升温,控温温度分布及恒温区情况,均符合标准和规程要求是方可使用。

5、使用相应测试项目的原始记录本,各栏目应填写清楚字迹要工整。

6、原始数据不得任意涂改,应在错误数字上打一斜线,将正确的数字写在错误处的右上角。并加盖本人印章。不得在原数字上涂改,严禁将原数字涂改。

7、原始记录本上严禁填写同试验无关的内容,更不能撕页,记录必须进行审核。试验人和审核人应在记录本上签字或盖章。

8、称量时要根据被测项目的国标,要求选定相应的天平,检查天平是否处于水平。称样时将称量的物料置于天平盘的中心位置上进行称量。

9、化验结束后,搞好环境卫生,将化验仪器、器皿清理干净,摆放整齐。

10、做好各种原始化验记录,将化验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部门或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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