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第 1 条 适用范围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在建矿井和生产矿井的井下测量工作。 第 2 条 上岗条件
1. 矿井测量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 矿井测量工必须熟悉《煤矿测量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3. 矿井测量工必须经过煤矿安全知识培训,掌握一定的防灾和避灾知识。 第 3 条 安全规定
1.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按《煤矿测量规程》中各项技术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 进行测量工作。
2. 及时施测井下控制导线,给定巷道施工中腰线,及时计算、及时填图、及时发放贯通通知单、联系单,巷道贯通后要及时连测、总结。当掘进工作面接近各种采矿安全边界(水、 火、瓦斯、采空区及重要采矿技术边界)时,要及时控制工作面的平面坐标及高程并展绘到生产图纸上。
3. 定期逐头逐面进行测量安全隐患排查,杜绝测量差、错、漏现象。
4. 坚持测量资料复测复算制度,计算、对算和检查者必须严格签字。
5. 测量工作业以施工设计图和施工措施及任务通知单为依据,对没有书面依据的测量 工作,测量工有权拒绝执行。
6. 测量中的各项限差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煤矿测量规程》的规定和要求,严禁 在原始记录、成果计算、图纸绘制、工作总结中弄虚作假。
7. 严禁擅自进入盲巷和已停止通风的各类工作面进行测量工作。
8. 在有矿车或其他机械运输的巷道内测量作业时,应事先与有关部门联系,在测量作 业区段内禁止车辆通行、机械运转。测量作业中应加强前后了望,做好监护,保证仪器与人 员安全。
9. 在特殊地点进行测量作业,必须编制专项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操作
操作前的准备
第 4 条 根据工程需要合理选择不同级别的测量仪器,并按《煤矿测量规程》规定进行各项检验与校正。
第 5 条 入井前必须准备好测量仪器、工具、记录本及有关资料。
操作步骤
第 6 条 全站仪观测程序。
1. 在测站上安置全站仪,严格进行仪器整平;
2. 打开电源键,正镜上下转动望远镜,屏幕为基本测量屏幕后,进行精确对中;
3. 正镜瞄准后视点,归零或输入起始度数,再精确瞄准后视,读水平角 HA\按导线级别需要读垂直角 VA,按测量键,读斜距(SD);
4. 顺时针转动仪器,瞄准前视,分别从屏幕读 HA.VA、SD;
5. 倒镜,瞄准前视,读 HA\ VA.SD,逆时针转动仪器,瞄后视点,读数,一测回完成;
6. 重复 3、4、5,完成另外测回,根据需要读温度和气压;
7. 一测站结束后按电源键,再按回车键关机。 第 7 条 三角高程测量
1. 井下基本控制导线三角高程测量采用中丝法施测,垂直角测两测回,仪器高和觇标 高应在观测开始前和结束时用钢尺各量一次,两次丈量的互差不大于 4mm。
2. 采区控制导线三角高程测量采用中丝法施测,垂直角一测回仪器高和觇标高用小钢 尺各量一次。
第 8 条 井下导线测量
1. 井下导线点分永久点和临时点两种。所有测点应统一编号,并将编号明显标记在点 的附近。
2. 观测时记录者帮助置镜、搬运仪器;记录时,记录者应站近观测者,认真听记复读, 发现错误或超限时,应及时提醒观测者重测,把好质量关。
3. 前视要选好测点,标清点号,不用的点应及时打掉,观测点位移被破坏后重测新点 时应重新编号,同一巷道中测点编号不得重复。
4. 后视者要保证后视点清楚,并随时注意观测者的灯光信号。
5. 每测站在施测三角高程时,必须量取测点至底板或轨面,测点至左右帮距离及仪器 高、觇标高,并量取工作面至最近测点的距离。
6. ±30″采区控制导线一般随巷道掘进每 30 -100m 延长一次。
7. ±7″基本控制导线于巷道拐弯、变坡、贯通、透窝前 100 - 200m 延长一次。
8. 导线延长应对上次最后一个测站的水平角进行检查,为避免用错测点,边长也应检
查。
第 9 条 井下水准测量
1. 相邻两点间高差采用两次仪器高方法观测程序。
(1) 用圆水准器将仪器粗略整平,前后标尺距离大致相等。
(2) 将望远镜照准后视标尺,旋转倾斜螺旋,使符合水准气泡两端影像精密重合,用中
丝读取后视读数。
(3) 照准前视标尺,转动倾斜螺旋,使水平气泡精密居中,用中丝读取前视标尺读数。 (4)变换仪器高,依上述步骤重复进行操作。
2. 井下每组水准点间高差应采用往返测量的方法测定。 第 10 条 中腰线的标定
1. 凡属新开工的巷道,测量人员应认真审查图纸,由两人独立对设计图纸上的几何要 素进行闭合验算,方可现场标定。
2. 新开工巷道应利用巷道最近导线点连测至新开口巷道附近,计算导线点至新开口的 方向和距离,再按设计计算标定数据,进行现场标定。
3. 新开口巷道中腰线掘进到 4 - 8m 时应检查或重新标定,最前面一个中腰线点至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不得超过 40m,在延设中腰线点的过程中,对所使用及新设的中腰线点均需进行检查。
4. 用经纬仪标定或延长巷道中线,应以正镜标定,倒镜检验。 第 11 条 记录
1. 每次观测必须记录工作地点、观测日期、仪器型号、观测者、记录者等。
2. 井下导线测量原始记录簿中的水平角、垂直角、边长平均值等经两人检查无误后方 可进行下一步计算工作。
3. 导线点连续测量没有按页次顺序记录,要在右下角写明“下接××页”,并在新的 一页左上角写明“上接××页”。
4. 为了满足填图需要,在原始记录备注栏内注明测点至三角门、四角门的距离,测点 至躲避硐、绞车窝等中心的距离及宽度和深度,并绘示意图。
第 12 条 计算
1. 计算和登记台账使用蓝黑墨水书写,要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个别错处用水 平单线划去,在其上方填写正确数字。
2. 计算资料、成果台账要按工作地点收集整理,装订成册。封面要有名称、编号、单 位、日期。要有目录、页次、示意图及必要的说明。
3. 计算、对算者必须及时独立整理和检查外业观测手簿,确认无误后方可抄录计算。
4. 计算资料需对算检校,同一种计算方法计算结果互差只准有取舍误差。计算、对算 或检查者都应在计算成果表上签字。
5. 所有资料和成果台账均应注明各项工作开始和完成日期,并只能有惟一成果。
6. 计算成果表上都要有草图。计算后的最终成果必须及时填入专门的成果表,并建立 台账。
第 13 条 用计算机进行内业计算的原则
1. 计算机程序必须经过验证,可靠后方可使用,并应符合《煤矿测量规程》或其他有 关规程的要求。
2. 所有计算过程的检验结果,都要妥善保存。
3. 用于计算机的观测数据或计算成果等都必须定期备份,同时入库。 第 14 条 填图
1. 生产进度图采用图板方式,原则按自然分层绘制,绘制内容:除地质构造不绘外, 其余均按基本矿图中采掘工程平面图的要求绘制。当天测量最迟次日由测量人员用铅笔填 绘,每月 10 日前清绘上墨一次。
2. 生产交换图按 2l0mm×300mm 标准图面折叠,按基本矿图的内容描绘和补绘,巷道月末位置用铅笔短线和日期表示。
(三)操作注意事项
第 15 条 全站仪观测注意事项
1. 使用的全站仪和电池必须具备防爆性能。
2. 作业前,要根据需要的充电时间为电池充电,并按要求对仪器进行检测,符合要求 方可作业。
3. 作业开始前,应使全站仪设置与作业要求相适应。
4. 全站仪与反射镜必须配套使用,若更新反射镜时,必须重新测定仪器的加、乘常数。
5. 架设仪器后,测站、镜站都不准离人。第 16 条 水准仪观测注意事项
1. 在井下施测顶板及帮上水准点的高程时,应特别注意水准尺的竖直。
2. 井下水准测量的转点应作出标志。第 17 条 测量仪器井下操作注意事项
1. 背着仪器行走、坐车和上下罐笼时,应注意不要碰撞仪器。上井后必须及时打开仪 器箱,晾干和擦净仪器。
2. 由于井下黑暗,行人车辆较多,因而安置仪器后必须设专人看守,同时仪器箱和仪 器架腿上不准坐人。
3. 在点下安置仪器时,应特别注意点上所挂的垂球不要破坏仪器,仪器安好后,应及 时将垂球线缩短或取下垂球,再进行观测。
4. 测站搬家时,必须卸下仪器装进仪器箱。如测站距离较短,可以不卸下仪器,但必 须怀抱仪器,用手托住架腿。行进时,不得跳跃或快跑。
5. 井下作业时,若仪器上凝结有水珠,切忌用手或毛巾擦拭物镜、目镜,必须用擦镜 纸将水珠擦干,也可稍等片刻,待水分蒸发后,再开始工作。
6. 在井筒中观测时,作业人员应佩戴保险带,仪器上下搬运应采取有效措施,仪器箱 和其他用具须放置牢靠,严防坠落,确保仪器和人身安全。
第 18 条 测量记录注意事项。
1. 不准字改字。凡更改错误,均应将错字用水平单线划去,在其上方填写正确数字。一测回或整页作废时应在作废范围内从左上角至右下角划一斜线,凡划去或更正处应在备注栏注明原因,凡重测测回应加注“重测”,并在划去的原测回备注内说明重测记录于何页。
2. 不得更改秒值,度、分值确属读、记错,可在现场更改,但同一方向半测回方向度、 分值不得同时更改一常数。
3. 水准记录不得更改厘米、毫米数字,在备注栏内绘制点位上水准尺和水准仪立放示 意图。
4. 导线点、水准点的名称必须记载正确,同一点名在各种资料中应严格一致。
5. 作业观测结束后,应对观测手簿进行全面检查。记录、计算正确无误,各项限差及 检验项目均符合规范的要求后方可迁站。
6. 采用电子记录器记录,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 ZBA 76003 - 1987《测量外业电子记录基本规定》的有关要求进行。
7. 原始记录中的各项记录均需在现场完成,严禁伪造、撕页、转抄、凭记忆补记。
(四)收尾工作
第 19 条 测量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清点、整理好使用过的工具和记录本,以防丢矢, 升井后在室内对使用过的仪器、工具用软布或者毛刷擦拭外部灰尘,通风凉干,然后装箱。
第 20 条 仪器应定期检校、维修,确保测量仪器各项精度指标符合要求。
第 21 条 认真填写仪器、工具档案,测量记录、计算台账及图纸应按档案化管理要求分类编号登记,建立使用和保管制度。
三、工作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
存在的危险因素 | 防范措施 | 事故应急预案 |
测量与运输、综掘机、耙装机平行、交叉作业碰伤 | 严禁平行、 交叉作业 | 1、立即对伤员进行必要临时救治措施。 |
2、汇报调度室及相关部门。 | ||
3、安全撤离事故现场。 |
4、尽快将伤员送医院救治。 | ||
作业区域活矸、危岩、煤(岩)体松动砸伤 | 严格执行“ 敲帮问顶” 制度,并在有效的支护下进行作业。 | 1、立即对伤员进行必要临时救治措施。 |
2、汇报调度室及相关部门。 | ||
3、安全撤离事故现场。 | ||
4、尽快将伤员送医院救治。 | ||
登高作业未采取安全措施摔伤 | 高空作业需加强自身防护,有专人负责监护。 | 1、立即停止施工,对伤员进行必要临 时救治措施。 |
2、汇报调度室及单位领导。 | ||
3、安全撤离事故现场。 | ||
4、尽快将伤员送医院救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