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重吊装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塔吊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3、起中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
4、塔吊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后进行检修。
5、起吊时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档位;起重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
6、提升重物时应缓慢启动,不可突然全速启动。下降或半空刹车,不可做急剧的开机、停机等动作,以防损坏传动部件和钢丝绳等。
7、严禁塔吊在进行吊装时行走。
8、卷筒上的钢丝绳应该排列整齐,当重叠或斜饶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拉脚踩钢丝绳。
9、进行吊装钢架时,塔吊两边的支脚要完全打开。严禁没有打开或打开一边的支脚就进行吊装。支脚完全打开后,起重机应保持水平。
10、作业场地应尽可能的选在地面坚实的地方,在松软的地面上作业时,应在支脚下垫木板或枕木。
11、塔吊的卷扬机构和机动的移动、旋转和变幅机构必须装有制动器。吊运时卷扬机构应当装有两套各能承受全部起重量的制动器。
12、应当规定统一的起重机指挥信号,有关人员包括由其他单位调来的人员必须按照统一的指挥信号执行。除了在吊运工作发生紧急危险时任何人都可以发出停止信号以外,只许负责指挥起重机的人员指挥吊运工作。
13、塔吊吊运的重物应当捆缚吊挂得牢固平稳。吊运时,应当先稍离地面试吊,证实重物挂制动性能良好和起重机稳定后,再继续起吊。捆缚吊运带有锋利棱角的重物时,应当放垫,禁止斜吊。
14、严禁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同一个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