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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工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1月02日

   1  锅炉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有安监部门发给的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

    2  锅炉引火所有燃料禁止用挥发性强的油类或易于爆炸的物质。

    3  当压力上升到O.1mPa时左右时应冲洗水位计;当汽压上升到O.15mPa时应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以防止因污垢堵塞失灵。

    4  当汽压上升到O.2一O.3mPa时,应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渗漏现象,对有松动的人孔、手孔和法兰连接螺丝应拧紧。

    5  在运行中发现锅筒、分汽缸、过热器、省煤器等处的压力表指针有异常变化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汇报。

    6  安全阀须定期做手动或自动.排气试验,操作时防止烫伤,应轻拉、轻放。发现安全阀严重漏气时,应停炉检修。禁止私自调整安全阀。

    7  排污阀阀柄不灵活,严禁使用长杠杆、锤子类等工具,强力扳动或敲击阀门,以防发生危险。当两台锅炉共用一根排污总管时,严禁两台锅炉同时排污。

    8  吹灰须在低负荷、汽压高时进行、吹灰器操作人员须戴好手套和防护口罩。

    9  锅炉在运行中,值班人员应巡回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如发现异常的响声或其它不正常的现象,应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消除。如一时不能消除,应报告主管负责人,并加强监视,以防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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