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锅炉燃烧的调整。
3.3.1锅炉在运行中,主要是通过调整炉排速度、风量和风压来达到稳定负荷的目的。
3.3.2煤在燃烧过程中,燃烧正常时,火焰是金黄色;风量过多时,火焰发白;风量过少时,火焰发红。
3.3.3在调节各风室风量的同时,还应调节鼓风总风门,以控制适当的风压,保证燃烧的顺利进行。
3.4锅炉排污
锅炉运行时,随着炉水的不断蒸发,炉水中溶解的盐质和其它混合物的浓度会逐渐增加,为了保持受热面内部的清洁及避免蒸汽品质变坏,必须对锅炉进行有计划的排污。因此,要求每班至少进行一次排污,每个排污点都应顺序进行,不可只排某一处,而长期不排另一处。正确排污的方法是:
a.排污前锅炉水位应稍高于正常水位;
b.一人监视水位,一人操作排污阀;
c.排污时应充分暖管,避免产生水冲击;
d.严禁用加长柄的方法来开关排污阀。
4正常停炉
4.1降低锅炉蒸发量,停止给煤。
4.2停止向煤斗上煤,待煤斗内存煤全部进入炉膛后,停止炉排转动。
4.3待煤烧完,停止鼓风、引风、停止供汽,将自动给水变为手动给水。保持较高的水位。
4.4将炉排上的煤渣清除,清除灰斗和各风室内的积灰.
4.5停炉后,应在蒸汽、给水、排污等管路中装置隔板,与运行中的锅炉可靠隔绝。
4.6停炉后,待炉水温度低于70℃时,方可将炉水全部放出。放水前,应打开锅炉空气阀。
5紧急停炉
5.1遇有下列情况之_时应紧急停炉。
5.1.1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
5.1.2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5.1.3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5.1.4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5.1.5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