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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炔瓶站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1月17日

  11.乙炔管道应用无缝钢管焊制成,应可靠接地,每班应巡视检查。管道因冰冻堵塞,只允许用热水或蒸气熔解,严禁用火烤。

  12.乙炔管道的敷设以及与其它管道,道路的相互位置,应符合设计安全规范。禁止将乙炔管道通过烟道,通风管道、食堂及生活间,或将其敷设在靠近火源或加热至500℃以上的表面处。也不得与氧气管道及电缆一同敷设在隧道或地沟内。

  13.乙炔设备及管道应有专人经常作漏气检查。检查时禁止用火试验。设备和管道都应按照试验规范,定期作水压和气密试验。检查调整压力器件及安全附件应取出电石篮,采取措施消除余气才能进行。

  14.乙炔设备,容器及管道在动火进行大、小修之前应作充氮吹扫。所用氮气的纯度应大于98%,吹扫口化验乙炔含量低于0.5%时,才能动火修理,并应事先得到有关部门批准,设专人监护和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措施。

  15.大型乙炔发生器加料前后及管道作压力试验后都应作氮气吹扫。以避免空气和乙炔混和发生爆炸。乙炔发生器在送气前应打开乙炔:放散阎,紧闭送气阀,排除混和气之后,才能送气。发生器加料作业等需要轻轻敲击时,只允许用木槌、禁止用铁器。大型乙炔发生器抽屉式加料斗加料时,应有防止拉、送过程中打火的措施。

  16.发生器暂肘停用时,应先将电石蓝提高脱离水面或关闭进水阀,使电石停止发气,然后再关闭出气管阀门,停止乙炔气输出。

  工作结束,包括换电石,若打开发生器盖子着火时,应立即盖上盖子,并提升电石篮离开水面,待冷却降温后,才能再开盖和放水,禁止盖上盖子后立即放水。

  工作结束后,应取出电石篮或取出多余的电石,打开盖子或放散管通风,放掉电石渣和水,并清洗乙炔发生器壳体,保持清洁。

  17.乙炔气瓶充装:

  (1)气瓶充气前检查各阀门开关是否正确,压力表是否好用。确信无误后方可充气;

  (2)上瓶卡、开关瓶头应小心,避免铁器撞击产生火花。

  在充气时,应保持室内通风良好,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要及时消除漏气、以免室内乙炔含量过高;

  (3)充气一般分为二次,第一次充气后,应静置不少于8小时,再进行第二次充气。在限定环境温度为15℃时,充装压力为1.58兆帕以下,环境温度不同,以此为准进行换算;

  (4)在充气中,不得补加气瓶,瓶壁温度不得超过40℃,气瓶在间歇充气时,充气速度不宜超过0.8立方米/分,一次充气时,充气速度不宜超过0.6立方米/分(除强制冷却外)。充气过程中的瓶壁温度不得超过40℃,应逐个检查,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严禁充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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