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炉工人须取得司炉操作证后才能操作锅炉。
2、锅炉运行时,值班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有关锅炉运行的各项制度,做好各项记录。
3、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1)锅水温度急剧上升失去控制时
(2)水位或温度传感器失效。
(3)锅炉给水系统有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4)嗅到异味,发觉燃气泄漏。
(5)锅炉元件损坏,危及工作人员安全。
(6)其他异常情况危及运行安全,如燃气泄漏等。
4、对备用或停用锅炉,再次使用前必须先将锅炉及除污器内的水垢、污物、泥渣清除,然后采取防腐措施,并定期对锅炉内部进行检查,以保证防腐措施有效。
5、锅炉停用后,应及时清理受热面管予表面和烟道中沉积的烟炱和污物。对长期停用的锅炉,还应将附属设备清刷干净。
6、锅炉运行时的锅水、补给水符合常压锅炉水质标准的有关规定。
7、请勿在锅炉周围放置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保持整洁。
8、管道上所有的水泵在使用前,请务必放气。
9、为了锅炉的安全运行,请在一年内对锅炉进行二次定期检查,将检查记录保存三年。检查内容包括:燃烧机、控制柜和水泵运行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