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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单梁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3月10日
 一、基本要求
   1、认真执行XX系统公司《生产作业管理基本规定》。
   二、操作准备
   1、认真检查提升机构、大、小车抱闸、传动装置及其操作装置、钢丝绳、吊具、主勾、电铃、限位开关和安全开关及各控制点的接触情况、电源的接触等是否良好。
   2、认真检查车上所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安全、警示装置、电器联锁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3、检查上车梯子、护栏、走台是否安全,定滑轮、钩头是否完好无损。
4、在无载荷情况下,接通电源,开动并检查各运转机构;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准确、安全可靠。
   5、检查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严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安全护栏以外。
   三、安全操作
   1、开车前应先发出警铃信号,取消防风措施;运行、提升工作要逐档起动;除人身和设备受到严重威胁外,正常工作严禁打倒车。
   2、吊运物原则上不得从人和重要设备上方通过;必须要经过时,操作人要注意观察地面情况,遇到有人时,及时发出鸣铃警示信号,通知行人避让。
3、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响铃发出信号:
①大、小车移动时;
②与另一车接近时;
③起升与下降重物时;
④行进中发现前方有人时;
⑤吊着物体在很低的水平位置移动时;
⑥行进中准备停车时。
4、起升钢丝绳必须垂直,提升抬包和重物要专人挂钩,并严格作到以下“10不吊”:
1)歪拉斜挂、捆绑方法不正确的不吊;
2)空钢丝绳无人拉着的不吊;
3)超重、超负荷的不吊;
4)看不清起吊物的不吊;
5)手势不清、信号不明的不吊;
6)重量不清楚、不明确的不吊;
7)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8)升降人或载人,不吊;
9)使用未经过检查的钢丝绳,不吊;
10)连接在其它物品上或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
   5、在起吊物体时,起重工要知道该物体的重量,禁止超负荷作业。在起吊与额定负荷相近的物体时,起重工必须对关键部位进行检查。如钩头、卷筒、抱闸、钢丝绳或吊具等,确认无问题方可起吊。
   6、门吊带有负荷运行时,小车不得在门架横梁上方停留,以防物体拖落砸坏大梁。
   7、吊运金属液体抬包或重物时,严格执行制动器试验操作制度。首先提升20公分停车,再降下一些,在悬空状态下随即停车,经试验制动器工作正常后,才允许提升至运行高度做运行移动;运行高度必须超过车间堆放物的最大高度半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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