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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使用管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5月03日

1、使用运输和储存气瓶的单位,应根据本规程,按气体性质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管理操作和运输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2、气瓶的漆色必须经常保持好,且不得任意涂改。
    3、气瓶在使用中间遵守下列规定:
   (1)禁止敲击、碰撞。
   (2)瓶阀冻结时,不得用火烧烘。
   (3)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性,助燃性气体气瓶,与用火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米。
   (4)不得用电磁起重机搬运。
   (5)夏季要防止日光曝晒。
   (6)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
   (7)盛装易起聚合反应的气体气瓶,不得置于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
    4、运输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旋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洒或碰击。
   (2)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加以固定,汽车装运气瓶一般应横向放置,头部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
   (3)夏季要有遮阳设施,防止曝晒。
   (4)车上禁止烟火,运输可燃有毒气体气瓶时,车上应备有灭火器材或防毒用具。
   (5)易燃品,油脂和沾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强氧化硫气瓶同车运输。
   (6)所装介质相互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
    5、储存气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放紧瓶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妥善固定,气瓶卧放应防止滚动,头部朝向一方,高压气瓶堆放应不超过5层。
   (2)盛装有毒气体的气瓶,或所装介质相互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必须分室储存,并在附近调用灭火器材或防毒用具。
   (3)盛装易于起聚合反应的气体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
   (4)储存气瓶,应符合国家劳动安全方面的有关规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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