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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NS系列燃气热水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9月05日

六、锅炉的升火和升压
1、锅炉升火过程应缓慢进行,升火时燃烧器应开至小火状态,使炉温逐渐升高,待锅炉排烟温度高于100℃时,再将燃烧器转至大火状态。特别是冷炉点火时达到工作压力的时间要长。警告:如果升火时间短,温度增高过快,锅炉各部件受热、膨胀不均,会造成角焊缝出现裂纹等缺陷。
2、锅炉升火和升压过程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1)、点火前应注意观察炉膛有没有残留的可燃气体。
(2)、燃气锅炉在每次启动前应检查可燃气体有无泄漏。
(3)、在升火过程中,为了使锅炉各部件受热均匀,可采用间断放水的方法,从锅筒底部排污阀放出一部分水,并相应补充一部分水以维持锅炉水位,这样可使锅炉本体各部分达到均匀的温度。
(4)、在升火过程中,应经常注意观察水位、水压情况,如水压上升过快,应适当放出一部分水,保持锅炉水位、水压在正常的范围内。
(5)、当锅炉内压力上升至稍大于大气压,空气阀(或安全阀)便开始挥发出少量水蒸汽,此时就可关闭空气阀。
(6)、水压升到0.05-0.1MPa时,冲洗压力表及其旋塞,冲洗时,要戴好防护手套,脸部不要正对压力表。
(7)、当升压至0.1MPa时,应校对压力表,冲洗存水弯管,防止污垢堵塞失灵。冲洗的方法是把三通旋塞转到通大气的位置,放出存水弯管中的冷凝水,待见到汽水喷出时,再转回原来位置,此时应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重新回到冲洗前的位置。同时要观察两只压力表的指示数值是否相同。
(8)、当压力升至0.08-0.1MPa时,应检查人孔、手孔、 压力表,排污阀和法兰、阀门等接头是否渗漏,并进行紧固处理(热态紧固),如不能处理则停止运行。对人孔、手孔无论漏否,均要再适当拧紧螺帽,操作时应小心谨慎,不宜用力过大,严禁加长手柄。
(9)、检查、试验给水系统是否完好;打开排污阀,检查是否灵活和严密,同时也起到放出锅炉底部死水的作用。排污前应先向锅炉进水,排污时应注意观察水位使锅炉水位不低于最低安全水位;排污后应关严排污阀,并检查有无漏水现象。排污时一定要暖管。
3、安全阀的调校
(1)、安全阀的整定压力,由使用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确定工作压力,并经分管技术负责人批准。
(2)、所有安全阀经质监部门调整后禁止随便拧动调整螺栓。严禁用加重物、移动重锤、将阀芯卡死等手段来任意提高安全阀启始压力或使安全阀失效。在安全阀未校验前,锅炉绝对禁止投入运行。
(3)、在用锅炉的安全阀每年应至少校验一次。
(4)、切勿敲击安全阀上的任何部位,开启安全阀只能用阀上的提升手柄。
(5)、为防止安全阀的阀瓣与阀座粘住,应定期对安全阀做手动排放试验,每周手动试验一次,每月自动试验一次。
七、 供热及并炉
1、当上述工作结束后,可与用热单位联系后,准备向用户供热。
2、供热前锅炉应处于正常水位、压力,供热时炉膛内燃烧稳定。
3、供热时应将主阀微微开启,进入微量热水进行暖管,同时将管路上的泄水阀开启,泄出冷凝水,暖管时间根据管道长度、直径,蒸汽温度等情况决定,一般不少于十分钟,暖管时应注意管道的膨胀和管道支架的情况,如发现不正常的情况应停止暖管并消除故障和缺陷。待管路已热,管路上冷凝水逐步减少后,方可全开主阀,开启时宜缓慢进行,同时应注意锅炉各部是否有特殊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停炉检查,主阀完全开启后,应将主阀手轮退回半圈,以防热胀后不能转动。锅炉供热后,应再一次检验附属零件、阀门、仪表有无漏水等情况,工作是否正常,在燃烧工况正常下,即可达到额定出力。
八、正常运行
锅炉正常运行时,应使安全附件灵敏可靠,锅筒内水压正常、稳定,保持锅炉房的整洁,做好交接班工作,加强对各机械设备和仪表的观察。确保安全可靠,防止事故发生。司炉工应定期总结操作经验,不断提高运行水平。
1、 保持炉内水系统的稳定
日常操作中,只要掌握好以下燃烧和进水的操作技能,并掌握好规律或与用热单位建立好联系,就能使水系统(温度和压力)保持稳定,防止事故发生。同时做到节约燃料,提高效率。
(1)、燃烧调整
正常燃烧时,炉膛中火焰稳定,呈白橙色,一般有轻微隆隆声,如果火焰狭窄无力或有异常声响,均表示燃烧有问题,应及时调整气量和风量。若经过调整仍无好转,则应熄火查明原因,在采取措施消除故障后重新点火。
(2)、送风量的调整
WNS系列蒸汽锅炉所选用的燃烧器均是全自动运行的,实际应用中,只需调节风门的开启度来改变送风量。
(3)、排污
排污实行定期排污,每班不少于1次。
排污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A 如二台或二台以上锅炉使用同一排污总管排污时注意:禁止二台锅炉同时排污;如另一台锅炉正在检修,则排污前必须将检修中的锅炉与排污管路隔断分开。
B 排污应在低负荷,满水位时进行。
C 排污时具体操作如下:
定期排污方法有以下两种:
A 先开启快开阀,再缓慢地稍开慢开阀,预热排污管道后再全开慢开阀,然后间断关、开快开阀进行快速排污。排污结束,先关闭慢开阀,再关闭快开阀。这种操作方法慢开阀容易磨损,排污后在两个阀门之间无积水。
B 先开启慢开阀,再间断关、开快开阀,进行快速排污。排污结束,先关闭快开阀,再关闭慢开阀。这种操作方法慢开阀受到保护,当快开阀损坏时可以不停炉更换或修理,但排污后在两个阀门之间有积水,使快开阀两端压力不平衡,容易泄漏。此外,由于积水的温度低于锅水温度,在下次排污时,又不能进行暖管,因此容易产生水击。为了防止水击现象,可在排污后,稍开快开阀放尽积水后再关闭。
上述两种操作方法都可采用,其共同的要求是,先开启的阀门后关闭,后开启的阀门先关闭,重点保护先开启后关闭的阀门。否则,两个阀门均易磨损泄漏,既不经济又不安全。
定期排污应注意:锅炉高负荷时,一般不要进行排污,以免影响正常水循环,造成爆管事故。若必须进行时,要降低锅炉负荷。
排污注意事项如下:
A 排污前要将锅炉水循环系统补至工作压力范围的稍高压力位。排污时要严密监视系统压力,防止因排污造成锅炉缺水。排污后管内不应再有水流动的声音,间隔一段时间后,最好再用手触摸排污阀以外的排污管道,如果感觉温度高,表明排污阀有泄漏,应查明原因后加以消除。
B 本着“勤排、少排、均匀排”的原则,每班至少排污一次,在一台锅炉上同时有几根排污管时,必须对所有的排污管轮流进行排污。当多台锅炉同时使用一根排污总管,禁止同时排污,防止排污水倒流入相邻的锅炉内。
C 排污要在锅炉压火后,或者低负荷时进行。
D 排污操作应短促间断进行,即每次排污阀开启即关,关后再开,如此重复数次,依靠吸力使渣垢迅速向排污口汇合,然后集中排出。
2、保持三大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1)、 压力表
压力表弯管每班应冲洗一次,防止堵塞。当压力表弯管冲洗后,不要立即打开上面的旋塞,避免水蒸汽直接进入压力表的弹簧管内,导致压力表损坏甚至失灵。如发现压力表损坏,应即停炉修理或更换。为了保证压力表准确性,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压力表校验后应封印。
(2)、安全阀(指带压锅炉)
应随时注意安全阀的作用是否正常。为了防止安全阀的阀芯和阀座粘住应定期拉动安全阀提升手柄,作排汽试验以校验安全阀作用。保证每周进行手动试验(试验时压力不小于所设定排放压力的75%)一次,每月进行一次自动试验。
(3)、温度表
应每年清理一次表杆的水垢。
3、保持锅炉房的整洁和锅炉干燥
(1)、保持锅炉房整洁。每班都要保持锅炉本体、各种附件和锅炉房墙壁、地面的清洁,使用的工具要放在固定位置,不准在锅炉房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 保持锅炉本体的干燥
A 不漏水、漏气
安全附件的汽水阀门和旋塞,人孔、手孔以及管道的法兰,要保持严密不漏。
B 防止炉脚潮湿
在水位表放水旋塞下面,要装置排水管,排水管要引入下水道和水池,不要直接冲刷到钢板上和锅炉的下脚处,排污管应引到锅炉房外的安全地带。
另外,锅炉下部要保持干燥,不要浇水和积水,烟囱法兰要严密,防止漏进风。
九、锅炉的停炉
1、紧急停炉
(1)、 需要紧急停炉的情况
通常情况下,当锅炉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都应紧急停炉:
A 锅炉压力超过允许工作压力,采取停供燃气、加强给水等措施后,压力仍继续上升。
B 锅炉严重缺水。
C 锅炉严重满水,使运行压力超过常压锅炉规定值。
D 不断加大锅炉给水及采取其它措施,系统仍然缺水。
E 给水设备事故停机,而又无备用设备。
F 所有压力表全部失效。
G 所有安全阀全部失效。
H 所有排污阀全部失效。
I 锅炉受压元件,如锅筒、炉管等损坏,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时。
J 因其它事件严重威胁锅炉房及设备安全时。
(2)、紧急停炉的操作方法
A 立即对控制器进行操作使锅炉熄火,并关闭锅炉跟前的天然气控制阀,停止燃气供应。
B 打开空气阀或安全阀排汽降压。
C 因缺水事故停炉,严禁向锅内进水,并且不得排汽降压;如无缺水现象,可采用进水排污交替方法降温降压,要保持水位。
D 如系统超压,应立即停止给水,减弱燃烧(将大火人为改变为小火),开排污阀放水。
E 停炉过程中,不可使炉膛冷却速度过快,以防止烟道、受压部件和胀口等因骤冷损坏。
(3)、处理方法
需要紧急停炉的事故发生时,由于事故的性质不同可有下列不同的处理方法:
A 迅速熄火处理。
紧急停炉时,首先停止燃烧机,并关闭燃气阀停止供气,要随时使锅内水位保持正常。
B 迅速冷却炉水处理
紧急停炉时,如无缺水或漏水现象,可以缩短时间加速冷却,向锅炉给水、排污以降低锅内压力。炉水温度降至80℃以下时,可以放掉炉水。如锅炉严重缺水,停炉时绝对不能采用迅速冷却操作,严禁向锅内给水,否则可能发生爆炸事故。
2、正常停炉(完全停炉、检修停炉)
当锅炉需要检修或停用汽时,可采取这种方法。
(1)、 锅炉遇有下列任何一种故障时,可经请示领导同意后暂时停炉检修:
A 胀口、铆缝处漏泄。
B 炉管、水冷壁管、受热面管损坏漏泄。
C 与烟气接触的锅筒、集箱、下降管的绝热材料脱落。
D 给水系统、燃烧系统、安全附件严重故障,需修复时。
(2)、 暂时检修(或正常停炉)的操作方法
A 按顺序停止燃烧机,关闭供气阀。
B 向锅炉给水,至正常水位以上2cm,然后停止给水,降低压力。
C 关闭主阀门,打开疏水阀,做到与运行锅炉水系统的可靠隔断。
E 交替进行给水和放水,使炉水逐渐降温,当降至50℃时(用手在锅壳或封头上触摸时感觉不很烫手或取水测定温度),可将炉水全部放净。放水前应先开启锅炉上的空气阀或抬起安全阀。停炉降温必须保持缓慢,严禁急剧冷却以及损坏锅炉。从停炉到能进入炉内进行检修,其冷却时间一般不少于24小时。
停炉时间超过24小时,要将燃气调压站的总供气阀门关闭。
十、 安全规定
1、锅炉燃烧的天气属于有爆炸危险的气体,在整个锅炉房、操作室、地下泵房、软化室、浴室及调压室周围20米范围内均属于禁火区,在此区域严禁明火,严禁吸烟,严禁拨打手机。如需在此范围内进行氧、电焊操作时,必须有经过各级审批的安全措施,并自始至终有瓦斯检查员在场进行瓦斯检查,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进行工作。发现瓦斯浓度报警仪报警时,其联锁的强制通风设施要立即启动运行,如联锁没有启动,则要手动立即开启强制通风设施进行通风,待浓度降至报警消除后,方可停止强制通风设施,且在此期间严禁出现明火和吸烟。
2、每班对锅炉间进行一次瓦斯测量(发现有异味随时测量),瓦斯浓度高于0.5%,要立即停炉,并将测量结果记入运行记录。
3、保证各部安装的瓦斯浓度报警仪灵敏可靠,同时保证充电时要在非防爆间进行,且不得在瓦斯容易积聚的地点进行充电工作。
4、保证瓦斯报警仪与强制通风风机联锁装置的可靠联锁,一经发现联锁装置不起作用,要立即修复。
5、瓦斯报警仪与风机及燃气关断阀的联锁装置要每周试验一次,保证在瓦斯超限的情况下可靠切断燃气供应和锅炉燃烧。
6、锅炉运行期间,要将锅炉房所有窗户置于全开状态,保证良好通风。
7、严格执行《燃气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司炉工岗位责任制》、《司炉工交接班制》、《燃气热水锅炉操作规程》、《机电巡回检查制》等有关规定。
8、锅炉运行期间要保证锅炉超压联锁、熄火保护、自动点火等安全保护装置灵敏可靠。一旦有安全保护装置失灵要立即停止锅炉运行。
9、锅炉运行期间锅炉水质必须达到锅炉水质标准(蒸汽锅炉给水残余硬度小于或等于0.03mmol/L,热水锅炉给水残余硬度小于或等于0.6mmol/L)。
10、 运行期间每8小时排污一次(排污要参照锅炉碱度进行,不得大于14mmol/L),每周进行一次安全阀手动试验,每月进行一次安全阀自动试验;每周冲洗一次压力表。
11、锅炉运行期间要保证燃气管道及锅炉和烟囱上的防爆装置投入运行状态,煤气散放管上的阀门处于关闭状态。
12、锅炉点火前要对炉膛及燃气管道进行吹扫,并保证煤气管道试压、稳压合格。
13、当发现燃气压力不稳定、有水击声或燃烧机不好点火时,要打开燃气管道上的所有泄水阀门进行一次泄水,泄水管要接至室外不易积聚瓦斯,风流畅通的安全地点。
14、锅炉冷凝水管上严禁加装阀门,并保证进行可靠水封。
15、锅炉房要悬挂“锅炉重地,严禁烟火” “严禁吸烟”和“禁用手机”等警示标志牌。
16、锅炉智能自动控制器或测量仪表的初级探头上均不得洒水并注意防尘,非专业人员不得进行检修,任何人不得对其内部线路进行私自改造,必须由锅炉厂家专业人员进行维护保养。
17、 严格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锅炉房内,经批准进入的人员禁止携带烟火、手机,并告知和要求其执行安全规定,同时实行要害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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