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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炔(特利气)瓶的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4月17日

1、乙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必须直立固定,避免剧烈振动、碰撞。运输时,使用专用小车,不得用吊车吊运,不得用链条或电磁吸盘吊运。

2、气瓶在使用、运输和贮存时,环境温度一般不得超过40℃,若超过,应采取降温措施。

3、气瓶不能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m。

4、禁止气瓶混放。作业时,气瓶应固定在一定的位置,严禁倾斜或卧放,或随意晃动。

5、气瓶严禁敲击、碰撞,严禁在瓶体上引弧,严禁将气瓶放置在电绝缘体上使用。

6、气瓶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正常使用时,减压器指示的放气压力不得超过0.15MPa,放气流量不得超过0.05m3/h·L。如需较大流量时,应采用多只气瓶汇流排供气。

7、气瓶内气体应保留一定的余压。当环境温度小于0℃时,余压为0.05MPa;0-15℃时,余压为0.1MPa;15-25℃,余压为0.2MPa;25-40℃时,余压为0.3MPa.

8、气瓶使用过程中,开闭气瓶瓶阀的专用扳手,应始终装在瓶阀上。操作者站在阀门的侧后方,缓缓开启,拧开瓶阀不宜超过1.5转,暂时中断使用时,必须关闭焊、割工具的阀门和气瓶阀,严禁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调节减压器或开、闭气瓶阀。

9、进行焊接作业现场,乙炔(特利气)瓶不得超过5个。存放5-20个时,应在现场或车间内用耐火材料隔成单独的贮存间。若超过20个,应设置气瓶库。贮存间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5m。禁止乙炔(特利气)瓶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库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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