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操作规程>> 交通运输>>正文

电瓶机车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11月01日

 一、工作前,必须检查制动器、喇叭(警铃)、灯光、电瓶电压、电流,有异常时,应予修理或更换。禁止机况不正常时强行作业。

  二、司机必须服从信号指挥。信号不明时,禁止擅自开车。

  三、启动时,应鸣号(铃)示警。运行中,司机要集中精力,头、手不许伸出窗外,要随时观察线路情况和洞内排架或其他设施杂物等有无侵界(行车净空:轨面上2m、轨侧外o.4m);机车上不准搭乘非工作人员;拖挂的矿车上禁止搭载人员。

  四、调车、摘挂、扳道、安放铁楔等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禁止用其它任何物件代替联接销和铁楔的使用。

  五、运载的物件过宽过高时,司机必须确认其尺寸有无超出限界(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轨顶1.5m、宽度不得超过斗车外沿0.1m),途中有无坍落的危险。

  六、交会时,空车让重车,不准抢行。

  七、司机离开机车,必须将机车制动,切断电流;必要时,用铁楔楔紧车轮。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