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操作规程>> 交通运输>>正文

电子汽车衡操作规程

作者:范虎平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08日

  本规程适用于SCS-120电子汽车衡的操作规程。

  职责:负责内调、地销煤的称重,计量、统计工作

  岗前:

  1、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持证上岗。司磅人员需通过专门培训才能从事操作。

  2、秤台四周间隙内不得卡有石子,煤块等异物。

  3、检查限位间隙是否合理、限位螺栓与秤体不应碰撞接触。

  4、清扫秤台台面,保持清洁。

  开机

  1、打开稳压电源开关。

  2、打开多用电源插座开关。

  3、打开打印机电源,上好打印纸。

  4、打开仪表电源。预热15分钟,仪表不能在带负载时接通电源,停机时必须切断电源。

  5、确认称体正常且空载时按仪表置零键(ZERO)

  6、仪表显示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过衡

  1、车辆上衡后要直线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行至衡中央缓慢刹车,车辆停稳且显示仪表稳定灯亮后方可计量。

  2、称量空车皮重并存储。

  3、上重车称量并输入有关信息。

  4、打印票据,加盖过磅专用章。

  5、将信息存入微机硬盘或做好相关记录。

  6、每次过衡后显示仪表必须清到零位。

  7、严禁任何闲杂车辆和行人从磅上通过。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