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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车及叉车驾驶员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12日

 1、场内车辆驾驶员应持有上级主管部门核发的专门操作证。

  2、场内车辆驾驶员应按规定参加驾驶员安全例会学习。

  3、铲、叉车辆操作机构必须灵活有效,各安全装置保持良好,严禁铲车的斗、叉上站立坐人,严禁在高压电线的最近距离下操作,在作业中,有人发出危险信号,驾驶员立即停止作业。

  4、禁止货叉在距地面较高的位置上载重行驶,防止货物从货叉上滑脱,发生翻车伤人事故。

  5、装卸集装箱时,要听从指挥人员指挥,慢行慢停,稳起稳落,不准在运行中进行升降作业。

  6、场内车辆驾驶员必须随时注意了望周围情况,注意视线的角度和高空障碍,不得盲目行驶作业,路面、场地有倾斜现象未采取措施,不得作业。

  7、铲、叉车每次载重不得超过核定标准重量,对有碍行驶、作业和易于发生挤碰、伤人的情况要停止作业,排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作业。

  8、场内车辆驾驶员在作业过程中,凡发生各类事故,均应按驾驶员事故处理规定和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因进行严肃处理,并逐级上报,不得姑息迁就,擅自处理。

  9、场内铲车在装散装物资时,坚持原则,按吨位装载,注意货物装载位置,严格把好超载的源头关。装车时铲车应与车辆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损坏车辆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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