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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车组(全挂、半挂)安全使用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2月16日

  一、行车前,必须检查拖挂装置,制动气管及电缆接头等,应连接良好、可靠。

  二、运输超限物件时,须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手续,在规定时间按规定路线行驶。超限部分白天应插红旗,夜晚应挂红灯,超高物体应有专人照管,并应配电工,随带工具保护途中输电线路,保证通行安全。

  三、拖车组装卸机械时应停放在平坦坚实的路面上,轮胎制动并用三角木楔牢。

  四、装卸能自行上下拖车的机械时,搭设的跳板应坚实,由机长或熟练的驾驶人员操作机械,并须由专人统一指挥。指挥人员应熟悉所指挥的拖车组及装运机械的性能、特点。上下车动作要平稳,不得在跳板上调整方向。

  五、装运履带式起重机,其臂杆必须拆短并降低于机棚最高点,臂杆向后,吊钩不得自由晃动。转弯时应降低速度。

  六、机械装车后,各制动器必须制动住,各保险装置要锁牢,车轮或履带应楔紧,并应绑扎牢固。

  七、雨、雪、霜冻天气装卸车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八、上下坡道时,均应提前换低速档,避免中途换档和紧急制动。严禁下坡脱档滑行。

  九、重车停放过夜时,应将平板支起,减轻轮胎承压。

  十、使用随车卷扬机装卸物件时,要有专人指挥,拖车组必须制动住,并将车轮楔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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