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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作业安全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7月24日

 1、载重汽车

  (1)必须按规定吨位装载,不得超载、超高,不得人货混载,驾驶室内不得超额坐人;

  (2)车辆装土场必须平整坚实,当用机械装土时,汽车就们后应拉紧手闸,装载均匀,不得偏载;

  (3)在陡坡、高坡、坑边或填方边坡处卸土时,停卸地点必须平整坚实,地面宜有反坡,与边缘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在危险地段卸土,应有专人指挥;

  (4)公路上行驶必须遵守道路交通规则;运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时,应遵守有关规定,除必要的随车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

  2、自卸汽车

  除应遵守上述载重汽车的各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发动机启动后应检查起翻装置,确保良好;严禁在驾驶室外进行操作,翻斗内严禁载人;

  (2)当装载高度超过车厢拦板时,应平稳行驶,不得猛力加速,也不得紧急制动;

  (3)卸料起斗时,应检视上空有无电线,防止刮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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