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门、钩链、轮槽、车底板是否完好,车内清洁有无异味状况。
(2)货物状态(即货物推比重,确定装载高度)。
(3)机具、防护用品和防护信号安设情况。
2.装卸作业后必须执行三检制:
(1)车辆清扫、门窗关闭、道沿清理情况。
(2)货物装载加固、苫盖、围装情况。
(3)防护信号的撤除情况和装卸机具齐全完好。
3.装车时应按货运员的要求巧装满载、不错载、不超重、不偏重、不外涨,加固苫盖符合要求。
4.卸车时应由货运员检查后才能作业,如发现有异状应及时通知货运员。
5.开关车门必须按下列规定办理:
(1)开启敞车下扇门时,由两人用两根拉门绳将车门拉起,卡牢两个车门卡。无须翻起时,应用支门器支开,不准掩夹石块等物。开启时,站在车下的人员应立于车门侧旁,防止车门落下和货物溜下砸伤。
(2)开闭下扇门时必须做好呼唤应答,确认无人后再放下。
(3)开关敞车车门必须逐个地开关,不得同时进行。
(4)不得任意拆卸车门、车窗,作业完毕时应把车门、车窗、端侧门关好,要插牢全部销子和门搭扣。
(5)装载货物的捆绑加固,应由货运员根据《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提出具体要求,作业工组应认真执行。
(6)装车后应清扫货位,卸车后应清扫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