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员:
1、按公司的生产经营营资质规定范围受理业务。
2、在签定业务合同中,应将施工方在对其服务时所负车辆安全责任列入合同中:
⑴ 施工区城车辆通行道路应平整、主要通道路面应硬化。局部临时通行区域不能满足车辆重负荷时,必须有钢木行道扳加固通行道路,确保车辆不陷落与侧翻。
⑵ 车辆通行区域架空线(电信、有线电视光缆、强电电缆)、脚手架、施工支撑架等高度高于4.5米以上。
⑶ 车辆通行的道路两侧1米内无坑洞,如无法回避坑洞应设置明显示警标志物,
⑷ 当我方车辆和管理人员提出施工方有车辆安全隐患时,如确实存在的应即消除隐患,确保我方人员、设备、车辆车辆安全。否则我方有权停止服务。
3、将下列信息返馈生产管理部门:
⑴ 工程项目名称。
⑵ 工程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⑶ 建设单位负责人
⑷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⑸ 施工时间
⑹ 施工地点
⑺ 申请通行证的证明材料(原因、时间及路线)
4、当供需方因涉及车辆安全问题需要沟通时,应主动、积极的牵头联系双方及时协商。
(二)调度管理
1、车辆调度必须维护每天生产计划的严肃性,要合理调节好工地、车、道路三者之间流量的平衡度,使有限的运力达到最大运营车辆安全、效益的有效性。
2、热爱本职工作,通过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熟悉每个驾驶员个性,拿握所有车辆型号、装载能力,及时了解运行车辆车辆安全性能。灵活机动调度施工器机和车辆。
3、车辆调度必须符合下列工作要求:
(1)根据每天生产计划,公平、公正调度施工器机和车辆。
(2)及时分析工地、车、道路三者流量,适时沟通、调配工程量适应工地变化。
(3)掌握当班人员动态,督促提示驾驶员进行车辆检查;利用GPS信息平台监督车辆在道路行驶中违法行为;在当天生产任务流量减少时安排人员休息;在夜间传递事故信息;并在调度台帐、日志中应予如实记录反映车辆安全事项。
(4)严格执行调度工作纪律,确保车辆安全第一的工作原则,不得用任何理由、借口,调用有事故隐患的“病况”车和未达标车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