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窄轨电机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5月29日

        1、车的连接不正常。
        2、牵引车数超过规定。
        3、矿车上装载的物料的轮廓超过牵引机车的轮廓尺寸。
        4、运送物料的机车或车辆上有搭乘人员。
        5、运送人员的列车附挂物料车、乘车人员不遵守乘车规定或车上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的物品等。
        6、运送有易爆、易燃或有腐蚀性物品时,车辆的组列、装载或使用等不符合规定。
        7、存在其他影响安全行车的隐患。
        四、操作顺序
        第18条 按顺序接通有关电(气)路,点亮红尾灯。
        第19条 接到发车信号后,先鸣笛(敲铃)示警,然后将控制器换向手把扳到相应位置,松开车闸,顺时针方向转动控制器操作手把,使车速逐渐增加到运行速度。
        第20条 控制器操作手把由零位转到第一位置时,若列车不动,允许转到第二位置(脉冲调速操作手把允许转至60°),若列车仍然不动,一般不应继续下转手把,而应将手把转回零位,查明原因。如系车轮打滑,可倒退机车,放松连接链环,然后重新撒砂启动。
        第21条 控制器操作手把由一个位置转到另一位置,一般应有3秒左右的时间间隔(初起动时可稍长)。不得过快越档;不得停留在两个位置之间(脉冲调速操作手把应连续缓慢转动)。
        五、正常操作
        第22条 正常操作时应保持的姿势是:坐在座位上,经常目视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动手轮(手拉杆)或右脚踏刹闸阀。
        制动手轮停放位置:应当保证手轮转紧圈数在2~3圈的范围内。
        第23条 运行中,控制器操作手把只允许在规定的“正常运行位置”上长时间停留。如必须在其他位置稍长时间停留时,也应轮流停留在这些位置,避免过久固定在某一位置,防止过热。
        第24条 调整车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往复转至“正常运行”及“零位位置”停留,尽量避免利用手闸(风闸)控制车速。
        第25条 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调车和处理事故时不受此限)。如果用机车推行车辆,必须听从调车人的指挥,速度要慢。列车组列时,要随时注意插挂销链人员的安全。
        第26条 行驶中,要按信号指令行车,严禁闯红灯。要注意观察人员、车辆、道岔岔尖位置、线路上的障碍物等,注意各种信号、仪表、仪器的显示。
        第27条 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离。
        第28条 列车行驶的速度: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4米/秒;运送爆炸材料或大型设备、材料时,不得超过2米/秒;车场调车时不得超过1.5    米/秒。
        第29条 需要减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按逆时针方向逐渐转动,直至返回零位。大幅度减速时操作手把应迅速回零。如果车速仍然较快,可适当施加手闸(风闸),并酌情辅以撒砂。
        禁止拉下集电弓减速;禁止在操作手把未回零位时施闸。
        需要停车时,应按上述操作顺序使列车缓慢驶至预定地点,再以手闸(风闸)停止机车。
        六、特殊操作
        第30条 接近风门、巷道口、硐室出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较大处,机车会车前以及前面有人或视线内有障碍物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
        第31条 机车通过施工区段时,必须服从现场施工人员的指挥,准许运行时方可慢迅通过。
        第32条 需要司机扳道岔时,必须停稳机车、刹紧车闸、下车扳动道岔,严禁在车上扳动道岔,严禁挤岔强行通过。
        第33条 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电源中断,都应将控制器手把转回零位,然后重新启动。若仍然断电,应视为故障现象。机车运行中集电器脱落时,必须将操作手把转回零位,刹紧车闸,确认无误后方可处理。
        第34条 列车出现故障或发生不正常现象时,都必须减速停车;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或接到紧急停车信号时,都必须立即紧急停车。
        第35条 需要紧急停车时,必须迅速将控制手把转至零位,电闸与手闸(风闸)并用,并连续均匀地撒砂。
        第36条 制动时,不可施闸过急过猛,否则易出现闸瓦与车轮抱死致使车轮在轨道上滑行的现象。出现这种现象时,应迅速松闸,缓解后重新施闸。
        第37条 制动结束后,必须及时将控制器手把转至零位。
        第38条 途中因故障停车后,必须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在设有闭塞信号的区段,必须在机车(列车)前后设置防护后,方可检查机车(列车),但不准对蓄电池电机车的电气设备打开检修。
        七、收尾工作
        第39条 每班工作结束后,须填写有关记录并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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