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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站核查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1月04日

1、熟知并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制度。“三不进站”指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六不出站”指超员客车不出站;安全例行检查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质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签字不出站;乘客(包括司乘人员)未系安全带客车不出站。
2、在客车出站前,检查出站客车报班手续是否完备,确保客车出站前《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客运标志牌等单证经过调度查验且合格。
3、核验每一名当班驾驶员持有的从业资格证、机动车驾驶证,确保受检驾驶员与报班的驾驶员一致。
4、清点客车载客人数,确保客车不超载出站。如发现客车有超载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并采取相应措施安排旅客改乘。
5、检查装有安全带的客车乘客安全带系扣情况,确保客车出站时所有乘客系好安全带。
6、对每一辆出站客车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并经过出站检查人员与受检驾驶员签字确认后才准予出站。
7、客车不配合出站检查的,出站核查有权拒绝客车出站。
8、滞留现场扰乱秩序的车辆,检查人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安排旅客改乘并报值班站长。
9、对强行出站的,检查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值班站长,由值班站长向当地运输管理部门报告处理;
10、对违规客车,经站审核授权出站核查可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其进站发班。
11、《出站登记表》要如实填写、填写完整、字迹清晰、
双方签字、签署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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