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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矿四轮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1月26日

一、司机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培训合格的车辆驾驶员操作证,无证人员一律不准驾车。
        二、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将车辆转交他人驾驶。
        三、开车前必须具备刹车灵敏,方向、离合灵敏,喇叭响亮,前后车灯完好。
        四、行车时必须保持车距,平路为30米,缓坡为50米,陡坡为100米。禁止互相追赶、超速行驶。
        五、禁止车辆拉乘人员,严禁运输爆炸物品。
        六、翻斗车起斗卸料时必须停站平稳,不可偏斜,禁止停站在斜坡中卸料,以防发生翻车危险。
        七、起斗卸料时旁边5米内不得有人停留。
        八、高坡边缘倒车卸料必须有人指挥。
        九、入硐作业必须灯光充足明亮,行驶要慢,当心人员。有人作业或行走要鸣喇叭,当心硐内电路和管路及通风设施。
        十、作业面出渣、装矿靠近货物和漏斗时,不要盲目倒车,要听指挥,以防碰伤他人。车上的石料和物料必须摆放平稳牢靠,防止发生坠落危险。
        十一、路滑时要防完滑后行驶。
        十二、要搞好车辆防火,到油库加油严禁吸烟和用火。
        十三、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其它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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